一年一度清明节,一年一度梨花雨。这是泪洒的时节,这是缅怀的时刻。邹碧华、马彩云、钟江武、侯铁男……英雄已逝,但浩气长存。他们的音容笑貌永远镌刻在我们心中。清明,让我们缅怀法院的英烈,延续不朽的法魂。 缅怀英烈要牢记做一名司法的“燃灯者”,继续用生命捍卫法律的尊严,始终秉持一颗拳拳的为民心,永保司法者清正廉洁的本色。 牢记做一名司法的“燃灯者”。“黑暗之中,看见一支蜡烛点亮,你会感觉到温暖,感觉到光明。为什么我们自己不能成为那支蜡烛?”——这是法官邹碧华的人生信条。作为一名司法改革道路上的“燃灯者”,邹碧华法官虽已逝去,但“燃灯者”的光与热,依然激励着我们。孟子有言:“先立乎其大者,则其小者不能夺也”。作为司法改革的实践者,邹碧华内心深处矗立的是对党和人民事业的赤胆忠诚,播映的是公平正义的壮阔景色,沉淀的是法官职业精神的理想蓝图。他参加工作26年,总是充满激情,吃苦耐劳、忘我工作、严于律己,贡献了巨大的力量和智慧,赢得了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认同和赞誉。缅怀英烈续写法魂,就是要学习邹碧华的担当精神。作为一名人民的法官,在司法改革的大潮中,唯有敢于担当,勇于承担,才能跨过激流险滩,迎来一片坦途。只要勇于肩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历史使命,坚定党的宗旨不动摇,坚定法治信仰,坚持公平正义、司法为民,相信哪怕只是一点一滴掌心化雪的温暖,也必将汇聚成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春天号角。 继续用生命捍卫法律的尊严。2016年2月26日,一个寒风凄厉的夜晚,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马彩云法官倒在了两名歹徒的枪口下,再没能起来。划破夜空的两颗罪恶的子弹,带走了一位勤恳奉献、一心为民的好法官,但是带不走她恪尽职守、对党和人民赤胆忠心而铸就的高尚法魂。“身既死兮神以灵,子魂魄兮为鬼雄。”作为一名法官,马彩云以正直的秉性、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精通的法律知识,在群众心目中树立起了法官的良好形象。在长期的审判实践中,马彩云始终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人民法官,珍重自己的言行、人格和名誉,时刻用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大是大非面前始终保持清醒,做到秉公执法,切实维护法律尊严,严格恪守法官的职业道德。缅怀英烈续写法魂,就是要学习马彩云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勇斗歹徒的精神。公正是司法活动最根本的价值目标,也是人们对司法的终极企盼。每一位法院人都应以马彩云为榜样,公正司法、刚正不阿、用自己的一言一行践行人民法官的核心价值观,不辜负党和人民的信任,不辜负自己的人生年华,不辜负法官英烈们的在天之灵。 始终秉持一颗拳拳的为民心。坚信法治,拳拳为民。湖南省桂东县人民法院院长钟江武用自己41岁短暂的生命将这句话生动演绎。2014年8月31日,因长期忘我工作,终因积劳成疾,经医治无效,法官钟江武永远离开了我们。钟江武的一生,是饱含民生情怀的一生。他参加工作17年,扎根基层,一步一个脚印的为群众做实事,办好事,解难事。两年时间里,他到白坪村31次,常见他踏着泥泞来,口头时刻挂着“我们来想办法解决”,这是他为群众播种的希望之种;在老百姓家门口设巡回法庭,要求法院干警用群众的语言办案,调解案件借助群众的力量,这是对党的群众路线最好的践行。生命是因为厚重而富有意义!钟江武同志无愧于“人民法官”的光荣称号,他是新时期基层法院领导的优秀代表,是全社会学习的时代楷模。身处社会矛盾漩涡中的人民法官,既是民生问题的面对者,也是实现群众利益的生力军。可以说,没有对群众深厚的感情,就没有对解决民生问题的紧迫感和责任心。缅怀英烈续写法魂,就是要传承法官钟江武深深的为民情怀,把解决老百姓切身利益问题当成自己义不容辞的职责,用实际行动履行人民法官为人民的誓言。 永保司法者清正廉洁的本色。“让我来干这份工作,就要守住公平正义,决不利用手中的权力谋私,决不超越职权过问案件为亲友办事”,这是法官侯铁男向黑龙江省高院党组作出的庄严承诺。依法办案是司法公正的标志,廉洁奉公是人民法官的本色。侯铁男深知“权力产生腐败”的道理,也深知一次不公正的执行,不但影响被执行人,更重要的是亵渎了法律的尊严,从而在思想认识上,时时提醒自己,及时调整和纠正思想偏差,提高自我防范意识。近年来,在他的强力推动下,黑龙江全省各级法院都逐步完善了执行工作风险节点管理监督机制和权力运行监督机制,以防止滥用权力,杜绝权力失控失管。缅怀英烈续写法魂,就是要像他那样永保司法者清正廉洁的本色。 英雄已逝,浩气长存。法院的英烈们虽已长眠,但他们的精神依然感召着我们,让我们继承他们的遗志,用成绩告慰他们的在天之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