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湖南省双峰县人民法院在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大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涉及15名被告人的诈骗案。 本案中,涉案诈骗团伙实行公司化管理模式,假冒国家工信部4G网络推广中心,以赠送苹果6S手机和价值700元话费充值卡为名,与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某分公司签订代收货款合同,向被害人收取所谓的“个人所得税”699元或799元实施诈骗,涉及全国各地2.2万余人,上当被骗者4600余人。 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廖某伙同他人通过自动语音群呼系统,向不特定的手机用户进行群呼。随后,将呼叫系统正常通话的电话号码分发给坐席话务员。话务员再逐个拨打被害人电话,详细登记同意支付“个人所得税”的被害人个人信息。此后,由核单员假冒邮局工作人员,电话确认被害人同意支付“个人所得税”后统一造表,通过电子邮件将被害人个人信息发送给中国邮政某分公司。然后,通过邮政工作人员(另案处理)向被害人发送假冒、伪劣手机或手机模具,快递包裹到达当地邮局后,再由话务员或跟单员通知被害人支付699元或799元领取包裹,如有被害人不愿付款领取,则由公司其他工作人员冒充律师打电话或发短信威胁被害人。最后,中国邮政某分公司将货款统一返回各公司对公账户,再由廖某等人按事先约定比例分赃。 法庭将择日对本案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