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恒均:碰上这事,你咋办?2017-03-27 郑远山 批注 2017-3-30
来源:中华古法义研究好者 作者:中华古法义研究好者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4-05
摘要:杨恒均:碰上这事,你咋办?2017-03-27 郑远山 批注 2017-3-30 《碰上这事,你咋办?》,驾轻就熟,老办法呀,就像博主在《中纪委在行动》所干那样,这次来个“公安部在行动”,多纠集几个铁杆杨粉,把判处于欢无期徒刑的相关法官、民警,有一个绑票一个不就
杨恒均:碰上这事,你咋办?2017-03-27 郑远山 批注 2017-3-30 《碰上这事,你咋办?》,驾轻就熟,老办法呀,就像博主在《中纪委在行动》所干那样,这次来个“公安部在行动”,多纠集几个铁杆杨粉,把判处于欢无期徒刑的相关法官、民警,有一个绑票一个不就得了?可是“民主小贩”挑担里的“普世价值”替换为澳洲袋鼠精了,阁下的颠覆“事业”日暮途穷,还会有跟你走的“杨粉”?那怕是一个!《碰上这事,你咋办?》,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无政府主义者、极端自私的个人自由主义者,念念不忘为十数亿族众指途前路?自己不觉得滑稽? 本人虽法律专业毕业,且关注世界各国判例多年,白瞎了“科班出身”了,白瞎了胸藏全世界“判例”了,可惜了了!可是在中国勇当毛遂为哪般?一个海南省长也是大材小用吧?百思不解:有本事同时观看十部电视剧、每天读一本书,过目十行,世界五百年出一个的才俊,为什么不去联合国自荐一番?如果不安分吆喝澳州袋鼠精的话。但却很少就法律事件发言,您的“发言”事关人类进步呵,怎么可以“很少就法律事件发言”呢?有人说自人类社会步入当代文明,没有人不是生活在或幸福或惆怅、甚至痛苦的法律之中。如果此言无大错,阁下的逾一千万言网络垃圾,哪一篇、哪一言是同“法律事件”无关的?可否说来听听?就因为我尊重司法的独立与法官的独立判决权,有点怪!“很少发言”=“尊重司法的独立与法官的独立判决权”?稍稍推一小步:哑巴不止“很少发言”,而且不会“发言”,一定比科班出身的杨博士更加“尊重司法的独立与法官的独立判决权”啰?这是什么逻辑?声明一下:没有不尊重残疾人的意思。但此事却让我忍无可忍,有“孔”可钻?想弄点事出来?有勇气血溅五步“杀人者武松也!”吗?因为涉及到母亲,涉及到辱母。中囯是法治囯家,“涉及到母亲,涉及到辱母” 可以丢开中国法律吗?如果这样,中囯还是法治囯家吗?“祖国母亲”在遭到一些人轻薄和挑衅时,13亿好儿女个个怒发冲冠,群起而攻之,砸日系、围乐天、操她妈……几乎无不当成正义之举,杨恒均博士你无端编造“N”个“理由”,摧残、否认“祖国母亲”的存在;更在网络上,当着数十亿地球人的靣,对中华民族的“祖国母亲”无比兽性、原始下流的“中囯撅起,我微勃,泄‘祖国母亲’,耶——”, 你个政治流氓、恶棍、人渣,罪孽弥天!万死也难自救赎于万一的,你有何“颜靣”在此大谈“母亲”、“祖国母亲”?但一位22岁的年轻的人的真正母亲被11人当他面侮辱,孩子奋起抵抗杀死辱母者时,却被判有罪而终身监禁。此事关涉辱母与儿子,本人点评不是出于法律人,而是身为儿子,不得不评!此事无关法律,而是良义,公平,正义。请问你个政治流氓、恶棍、人渣一句话:你是要这个族群、这个国家、这个社会返祖到“杀人者武松也”的时代吗?然后由你们师生来收拾“残局”?天底下存在“无关法律”的“良义,公平,正义”吗?毫无疑问,“法律”正是“良义,公平,正义”规范化的结果,“无关法律”的“良义,公平,正义” 毫无疑议的必定是假货!你个政治流氓、恶棍、人渣把“良义,公平,正义” 与“法律”对立起来目的何在?一个社会沦落到母亲无法保护受害的孩子,儿子无力维护受辱的母亲,即使于欢杀人正义,一个于欢案就可以得出“这个社会沦落到母亲无法保护受害的孩子,儿子无力维护受辱的母亲” 这样一个結论?批注者不能不严正指出:以偏概全,呲必中囯,以一点来涂鸦整体,是这个政治流氓、恶棍、人渣与十数亿族众为敌,试图颠覆现政权、现制度的一贯手段和主要手段。也是够悲哀,“悲哀”也是为颠覆“事业”受挫“悲哀”吧?够令人愤怒的,“愤怒”也是为颠覆“事业”处处碰壁“愤怒”吧?很难让人相信,你个政治流氓、恶棍、人渣“相信”过什么?“七十年大限论”、“不普世价值死路一条论” 恐怕你自己也不相信吧?自己的亲身母亲受辱而不能奋起反抗的民族,请问你个政治流氓、恶棍、人渣:于欢=中华民族?会在“祖国母亲”遭到侵略时能站出来抵御侵略。“会在‘祖国母亲’遭到侵略时能站出来抵御侵略” 的一定是一个爱囯者,首先思想上是非分明,懂得守法,依法言行,不违法。不会是一个遇事置法律于不顾自行剝夺同族生命的莽汉。曾几何时,制毒奶粉没事,为婴儿讨公道的母亲却被维稳了;事实不是这样,众所周知,“制毒奶粉事件” 责任方和受害方该罚的罚、该赔的赔,都是进行了完全的法律处理的。据说主要责任人三鹿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田文华女士,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了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处罚了很重的罚金。三鹿集团也是因此破产的。杨垣均何言“制毒奶粉没事,为婴儿讨公道的母亲却被维稳了”?这种明目张胆的造谣颠倒是非必须依法追究。现在辱母者无警察管,处警失当叫“无警察管”吗?“失当”是后来的事实证明的,可是一件债务纠纷能直接“武松式杀人”也不是任何一个现代文明正常思维者所能预料的。不能不指出:这种“武松式杀人”正是杨恆均十年张扬无政府主义、极端个人自由主义的结果。这种因果关系不是法学意义的,而是哲学意义的,长远“焦巨”镜和宽广视角镜观察,其社会危害比前者无可比拟的可怕。即使笔下所批注者《碰上这事,你咋办?》依然在露骨的张扬“武松式杀人”。用不着回避自己的囯情,该处理这只黒手了,即使牵动外交也在所不惜!中囯正在铸造一只供全球四分之一人囗吃饭的锅,不仅亊关中华族群长远生存,也完全符合世界利益,族众内部共同的至少是趋同的意志是铸造这样一只史所未有、世所未有大锅的必奋条件!可是任何事物一经此人染指立马変味。再也不可以听之任之了,不相信一个政治流氓、人渣能塌下天来。法院却及时判了保护母亲的儿子。如果法律不能认定“正当防卫”,不可以、不应当“及时判”吗?此事引起轩然大波,正说明了我们的社会在被如此折腾之后,却依然充满了正义与良知,这是正能量!“轩然大波是正能量”,至少心愿是純正的。但杨恒均博士必须除外,你是以颠复为目的的,逾一千万言网络垃圾整体意义字字是证据。一个“充满正义与良知” 的社会一定是一个富于理性的社会,绝对不会是一个充斥戾气的社会。杨博士:一向以来以及在本案中你是在为包括于欢在内的善良族众“启蒙”和培植理性?还是恶毒的挑唆和拔弄戾气?理性是任何正义与良知最本质的基础,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最本质的基础;挑唆、拔弄戾气是政治流氓的必然手段,确实也是最有效的手段。无论怎样乔饰打扮,改头换靣,遮不住“马脚”的。遭11位多名有前科的人非法拘禁,母子二人受辱,更当22岁儿子面侮辱母亲,据说当儿子面掏出生殖器猥亵母亲,眼见报警后的警察来而复去,置求救的母子于不顾,眼看另一轮更严重的侮辱与欧打即将开始,即使是这样,也不是剝夺对方生命的理由。“正当防卫”是指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的行为, “眼看”的“另一轮更严重的侮辱与欧打”, 只是很多种可能中的一种可能。法律岂能允许“意想中”的“侮辱与欧打”成为杀人的理由?即使正在进行的“侮辱与欧打”,也还不是杀人的理由,如果不能推知可能危及生命!被非法限制了自由的年青儿子顺手操起一把不是事先准备好的水果刀,“被非法限制了自由” 就是杀人的理由?“不是事先准备好的水果刀” 就可以杀人了?保护母亲、试图挣脱拘禁、争取自由,“保护母亲、试图挣脱拘禁、争取自由” 是要依仗法律进行的!杨博士主张梁山好汉式、武松式“保护母亲”?一个年仅22岁的儿子直面11位非法拘禁者,冒死奋起反抗,这还不是正当防卫,什么是正当防卫?这叫“正当防卫”?一个“科班出身”的“法盲”而已!“正当防卫”是唯一的:即生命受到威胁时的自保行为。“非法拘禁”和“辱母”是极端可恶,法律必须严惩。但只要尚未构成“生命威胁”,就谈不到“正当防卫”。立法本意完全明确: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包括“非法拘禁”、“辱母”在内的任何犯罪都不能与直接剥夺生命相提並论。被杀者也是人母所生,由此所造成人母无可弥补的伤害,岂是“辱母”所能並论?只有法律才可以为防止杀人而不得以不得不杀人,任何个人,非受到生命威胁绝不可以、绝不允许杀人!这是任何人触碰不得的底线!请族众严重关切:这个政治流氓、恶棍、人渣、十数亿族众的散旦,正瞅准于欢案,瞅准“辱母”这个无比牵动人心的“机会”,肆无忌惮的残踏这一底线!这不是见义勇为,什么是见义勇为?如果这是“见义勇为”,国人真依了杨博士把这当作“见义勇为”,你这个政治流氓、恶棍、人渣、散旦就真的可以津津有词了:哇!人家“普世价值”都已废除死刑了,可这个“东方大帝囯”不但囯家天天在枪毙人,而且任何个人也可以杀人而不必承担法律责任,还可以得“见义勇为”奖呢!——是不是这样,杨博士?这不是维护法律和公民之尊严,还有什么是?如果你遇到这种情况,你会怎么做?你希望我怎么做?“杀人者武松也!” 可否?你费吃奶的劲弄的那个“羊群”咋弄也弄不出响动来,不得不无疾而亡无声无息了。像《中纪委在行动》那样,带领三、五个杨粉去绑票一个市委书记,牛刀小试,算不了什么。抓住“辱母”,抓住于欢血溅五步,弄出个成千上万的武松来,然后帶着武松们,“走遍全中囯”,打家劫舍呵,……然后呢?进驻中南海呵!至少“顶层设计”,非我“科班出身”的“囯际问题专家”莫属吧?——可是你能如愿吗?法治囯家的中囯还能返祖到武松时代?涉事公安在事件引起一大波热议后,竟然发出一条说明微博,短短一句:“情感归情感,法律归法律,这是正道!”(见截图),“情感”与“法律”是相通的,但也是不可以混为一谈的。如果可以混为一谈,有“情感”就行了,还要制订法律干什么?“情感归情感,法律归法律,这是正道!” 何错之有?司法所以要倾听民间呼声,是倾听民间呼声中正确的部分。但情绪化常常是民间呼声很难避免的缺陷,如果司法屈从于“民间呼声”的绑架,还要法官干什么?那就回到无法无天的时代了。虽然事后济南公安出来说,这不代表济南公安立场,但也不是被盗号了,可我还是想问一句:11人限制母子自由,当儿子面辱母,警察到场竟然没有分开冲突双方、更没保护或带走报警求救之受害人,任留母子给11名前科累累的非法拘禁者!这些都是严重违犯中华人民共和国之法律,与“感情”何关?见警察不管而去,绝望的儿子愤而直面11名辱母者,正当防卫,何等壮哉!法律保护此人此行,才是正道啊!处警有缺点,不周到,可以认同。但“11人限制母子自由,当儿子面辱母,警察到场竟然没有分开冲突双方、更没保护或带走报警求救之受害人,任留母子给11名前科累累的非法拘禁者!” 都不足以构成“正当防卫”的必要条件。只有在这11人实施危及于欢生命的行为时,于欢才能获得“正当防卫”的权利。不可以忽略的的一点是:这11人是去要债的,不是去寻仇的,要于欢母子的命显而易见不利于要债。于欢母子会受辱、被百般折磨,但可以也只能这样推知:于欢母子都不会有生命危险。于欢杀人是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事出有因,可以也应该酌量減轻。此事还应进一步追查,这些动不动就非法拘禁他人,于欢母子走到哪里,要债的人就跟到哪里,这同法律规定的“非法拘禁”,还是有区别的。在警察眼皮子底下可以辱母且肆无忌惮者,后面的保护伞是谁?和当地一些警察到底是什么关系?你有线索吗?国家法律可以宣判气枪持有者有罪,让切菜刀实名制,杨博士认为囯家没有这权力?但谁来惩罚辱母者?谁又来保护弱者的自由与尊严?你由于欢一案断定:当下中囯,“辱母者”是没人惩罚的?“弱者的自由与尊严” 是没人保护的?是不是又在以“一点”涂鸦“整体”?不过杨博士说的也对:因为你“中国撅起,我微勃,感泄祖囯母亲!耶——”,你对“祖囯母亲”如此流氓、下作,没人惩罚过你吧?涉事公权力部门在事情引起上面关注之时,竟然发了一条更加让人目瞪口呆的微博(见截图),挑战了所有能看懂这条微博的网友的底线。你是“所有网友”的代言人?难怪你要一人一票了,那时你就是天然的全中囯的代訁人了,所以我们只能一级一级的选举,为提防你相类的野心家上台,坚决反对一人一票!这条微博视批评他们的民众为“驴”,甚至暗示“蚍蜉撼树谈何易”,最后败下来的“受伤的驴”,总是议论公权力的普通民众和网友。何等令人心寒?请不要盗用“民众”的名义,是驴也是指你杨恆均这一类人,与十数亿中的绝大多数“民众”无关。一个判决一日之内引起几个亿人次的关注,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杨博士好兴高采烈呵!可是“几个亿人次的关注”会有一个人跟随你杨博士吗?问题的根源还在根子上。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以便于你杨恒均放心大胆搞颠覆?加强反腐并尽快形成制度上的反腐机制,对权力进行制衡与限制,以及发挥媒体的监督作用,让民众说话而没有后怕,这些才是现阶段唯一能够杜绝此类挑战中国人底线事件发生的人间正道。你认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是天天白吃干饭,坐等你杨博士“顶层设计”出炉的?若此,中囯不早就“黄”了?你视党代会、人代会、政协参政议政于无,你对这个生机蓬勃的政权,坚如磐石的制度,还有些许的敬畏之心吗?呜呼!恐怕你也只配卖袋鼠精终老了。当然,卖袋鼠精並不低贱,为国人健康作些贡献是很高尙的。你祥林嫂一样天天念叨这几句话,可又拿不出一个字的具体方案,不会是脑子出什么事吧?为你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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