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 (王书林 道那)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近日召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提出,推进廉政建设措施与各项司法改革机制有机衔接,探索建立合议庭成员定期交流机制,完善合议庭工作规程和管理制度,营造风清气正、崇廉尚实、干事创业、遵纪守法的良好政治生态。 新疆高院要求全区法院,要高度重视改革给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带来的新挑战,将廉政建设措施与各项司法改革机制紧密衔接起来,坚持深入开展廉洁司法。重新评估合议庭、独任法官可能面临的廉政风险,研究细化院长、庭长审判监督权和审判管理权的程序规则及权力边界。探索建立合议庭成员定期交流机制,完善合议庭的工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力避合议庭成员因长期共事形成利益共同体而引发腐败窝案。严格规范自由裁判量权行使,落实好法官、合议庭、审委会以及庭长、院长职责。抓紧抓好“五个严禁”、任职回避、防止法院内部人员过问案件、规范司法人员与有关人员接触交往等谨防利益冲突机制,探索廉政监察员配置方法和履职方式,充分发挥廉政监察员在审判一线的“探头”作用。健全接受社会监督制度体系,将审判权、执行权和其他各项权力运行置于社会广泛监督之下,紧紧依靠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力量,深入推进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 高院党组书记闫汾新强调,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强化两个责任落实、强化司法作风建设,在解决群众反映突出问题上下功夫。紧紧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司法体制创新与廉政建设相衔接,推动从严管党治党向纵深发展。坚持治标与治本同时发力,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