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 (朱旻) 3月30日,江苏法院在徐州召开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工作现场推进会。会议贯彻落实了最高人民法院泉州会议精神,总结推广全省法院改革试点工作的经验做法。 会议获悉,自全国法院家事审判改革试点一年来,江苏法院确定了15家中、基层法院作为省试点单位。2016年底,为推进家事审判心理疏导机制的开展,江苏高院与东南大学合作共建了全国首家家事审判心理学重点研究基地。目前,全省已有10家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了专门的家事审判庭,负责家事案件审理和对下业务指导工作。全省15家试点法院已全部成立了少年及家事审判庭(未成年人及家事案件审判庭),实现了涉少案件与家事案件的集中审理。 江苏各试点法院深入贯彻落实“强化职权主义、树立家庭本位、一揽子解决纠纷”的家事审判理念,大胆探索适应家事审判自身特点的专门化审理程序。徐州贾汪区人民法院探索设置感情冷静期,通过“以时间换空间”的做法挽救大量的危机婚姻;徐州铜山区人民法院通过招聘心理学专业人才,探索心理疏导工作的具体开展;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通过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方式,为当事人提供心理疏导和婚姻诊疗服务;溧水县人民法院将探索家事案件当事人亲自到庭制度与法院信息化建设相结合,采用远程视频庭审方式方便当事人;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借助当地妇联、居委会、司法所等基层组织力量开展家事调查工作,为家事法官处理纠纷提供第一手参考资料;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从保护当事人隐私的角度出发,积极探索“离婚证明书”制度在家事审判中的具体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