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纠纷判决书》违法解除赔偿金不计算加班费,企业违法成本十分低廉
来源:海哥十年 作者:海哥十年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3-18
摘要:原告《劳动合同纠纷》调解报价 原告:王贤佩 男 1978年11月27日 原昌硕科技(上海)有限公司CSD作业员身份证 本人(上海)电话:13022128218. 被告:昌硕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天宝 地址:上海市浦东康桥工业区沪南路2502号. 文书送达地址:浦东新区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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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劳动合同纠纷》调解报价 原告:王贤佩 男 1978年11月27日 原昌硕科技(上海)有限公司CSD作业员身份证 本人(上海)电话:13022128218. 被告:昌硕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天宝 地址:上海市浦东康桥工业区沪南路2502号. 文书送达地址:浦东新区秀沿路3668号 电话:021-38113768 贵院(2015)浦民一(民)初字第6231号《劳动合同纠纷》一案正在审理中。原告2016年6月27日接到(主审)马法官来电,在维持原告因工致残十级(一次性伤残补助本人工资7个月2万6682.04元、一次性就业补助1万7817元、一次性医疗补助1万7817元。)待遇之外,被告向法院提出《劳动合同纠纷》一案愿与原告另行协商调解并询报价。原告两天来经咨询相关劳动法律等专业人士,原告本着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原告向法院提供调解赔偿金额明确如下:一、请求法院依法调解被告赔偿原告:1、后续治疗费,2、医疗费2048.18元,3、精神损害抚慰金,4、误工工资(22个月),5、续交社保,6、被抚养人生活费,7、浦民一(民)初字第6231号《劳动合同纠纷》全部诉讼请求赔偿金等,全部赔偿费用合计为:15万元整(大写:壹拾伍万元整)。二、本案诉讼费用全部由被告承担。 三、原告因工致残十级:一次性伤残补助本人工资7个月2万6682.04元、一次性就业补助金1万7817元、一次性医疗补助金1万7817元,原告将另案经劳动仲裁处理。四、被告履行完本调解协议之后,原告《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依法申请撤诉。 此致: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敬礼! 原告:王贤佩 2016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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