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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东县彭红彬等被违法建筑害苦,规划局长睡着了?

来源:天边的彩虹 作者:天边的彩虹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3-18
摘要:舆论监督 祁东县彭红彬等被违法建筑害苦,规划局长睡着了? 我们是湖南祁东县园林巷16号、军转干部宿舍楼的住户。极端自私、目无国法的恶邻彭中林,为图自己方便竟然将我们10户人家的公共用地、采光空间、消防通道、防洪沟渠侵占了,严重恶化了我们的居住环境
舆论监督 祁东县彭红彬等被违法建筑害苦,规划局长睡着了?  我们是湖南祁东县园林巷16号、军转干部宿舍楼的住户。极端自私、目无国法的恶邻彭中林,为图自己方便竟然将我们10户人家的公共用地、采光空间、消防通道、防洪沟渠侵占了,严重恶化了我们的居住环境,尤其是彭中林敲掉了16号楼的4根横梁,改变了原房屋的设计,严重破坏了房屋结构,给房屋埋下了严重的安全隐患,让我们失去了安全感,为此我们多次投诉举报到县规划局,该局的执法大队来晃悠了一两次,什么作为也没有就再也不闻不问了。我们怎么也想不通,如此明显的不存在任何争议的侵权行为,为何县规划局执法大队不以为然、违法不究、听之任之?  我们10户人家居住的房屋所使用的土地是园艺场的,2008年,园艺场员工彭中林利用这块土地建了一栋三层楼的房子出售,该栋楼5、4、3、2层的地板就开了裂缝,我们10家住户购买了彭中林的房子后,共同使用一本土地使用证。彭中林居住在园林巷16号101室,他的一间侧面房后有一块空地,原本这块空地是属于我们园林巷全体住户的消防通道和自然采光的空间,是明摆着的公共用地,同时此处还有一条防洪沟,两旁空地的使用权是属于周有元、张立志和匡增明三人所有。2014年,住在一楼的彭忠林开始在周边圈地建围墙,将我们共有的用于自然采光的空地圈在了围墙之内,从这个时候起,我们就开始向县规划局反映彭中林违法圈地的情况,但没有得到任何回应。从2015年10月开始,彭中林在没有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在围墙内建房子、搭棚子,在施工过程中,彭中林敲掉了整栋楼房的4根横梁,挖空了楼房的基脚,致使5、4、3、2楼地板多处出现了裂缝。更为可恨的是,其中有三间房子是建在防洪通道的盖板上。事实上,彭中林早在2013年就谋划着在一楼住房周边圈地砌围墙,引起了军转干部宿舍住户及相邻住户的强烈不满,17名户主曾多次与彭中林发生口角冲突,在无法制止彭中林的侵权行为后,联名举报到县规划局,县领导对我们的合理合法诉求给予了关注,指示县规划局妥善予以处理,但作为第一责任执法单位的县规划局,却没有对彭忠林的违法侵权行为采取任何处罚措施,以至于有彭中林的侵权行为引起了多起民事纠纷。  从彭中林2015年8月准备建房子时开始,我们多次到县规划局投诉,该局执法大队玩龙灯似的去了两次,没有任何作为,致使彭中林有恃无恐地违规建成了三间房子。我们在维权的过程中,彭中林竟然抬出70多岁的老母亲相要挟,俨然一副流氓嘴脸!  彭中林的极端自私行径违反了城市规划法和土地管理法,严重阻碍了消防通道和防洪通道的畅通,严重影响了我们住户的出行和生活、居住环境。尤为严重的是,违章建筑的搭建改变了原房屋的设计,从而严重影响了我们房屋的结构和安全,同时消防通道、防洪通道的消失,也埋下了安全隐患——万一发生火灾或暴发山洪,我们躲不开跑不赢,由天灾人祸带给我们的伤害,到时候谁来负责?既然彭中林做的事情影响我们住户的利益,为何不和我们住户商量?县规划局为何对我们的合理合法诉求置之不理?明摆着的违规违法建筑,县规划局为何放弃职守撒手不管?该管的事情不管,县规划局的人是麻木了还是睡着了?  我们强烈要求县规划局查处并拆除彭中林的违法建筑,恢复原有的消防通道和防洪通道,还我们在该地段的合法权益!  住户签名:祁东县规划局放纵违法建筑的理由站得住脚吗?  违法建筑是指未经规划土地主管部门批准,未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违法建筑就其后果和影响来讲大抵有两种情形:一是其建筑物虽然是违法的,但没有影响到社会和影响到他人;一种是影响到到社会和影响到他人。既然是违法建筑,二者都具有违法性,不过前者是单一性违法,而后者是多重违法。毫无疑问,彭中林的建筑,不只是由于没有任何合法证照违法,而且由于其影响了他人的合法权益,极易派生出违反治安管理条例和违反刑法的涉民纠纷及涉刑案件,这种类型的违法建筑后果更严重、危害性更大,规划部门就更应该毫不留情地该依法予以拆除。然而,祁东县规划局接到受害群众的举报投诉之后,其执法大队只是到应付式的到现场转了一下便打道回府,没有对彭中林的违法建筑作出任何处理。此后,作为主管部门的县城管局和县规划局的局长似乎都装睡了,任彭中林肆意妄为、任周边居民深受其害......  那么,祁东县规划部门为何不管彭中林的违法建筑呢?据周边居民反映,两部门不管有不管的“理由”——  一曰:祁东县向彭中林这种违法建筑太多,查不胜查。一个地方违法建筑太多,说明这个地方不是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直白地说,这恰恰是你规划部门的失职,该担责任也恰恰是你们自己!因为你们的失职造成违法建筑遍地,现在却又遭遇“法不责众”的尴尬,然而,面对有理有据的举报投诉,你没有理由不“责”。贪官污吏不能说不多吧?难道因为贪官太多就不查吗?没发现的没法查,发现了不查就是职能部门的失职,现在你们知道了彭中林的在建筑物属于违法建筑,岂能以祁东县违法建筑太多而不“责”?  二曰:让彭中林去建房子,既然他的房子是违法的,到时候还是要拆掉的。这就让人感到奇怪了:明明知道彭中林盖的是违法建筑,为何当时不制止?执法干部当场表示到时候还是要拆掉的,但到现在还没有拆掉,这不是忽悠我们吗?  三曰:彭中林违法建筑所占用的土地上,原来他就堆放了一些材料。这个理由也站不住脚,因为堆放材料和修造房子是完全不同的两码事,堆放材料不会对周边住户造成太大的影响,尽管彭中林占用的是公共用时,周边居民也睁眼闭眼,不会去计较,但盖房子时彭中林在邻居的墙上打洞、敲掉起支撑作用的横梁,改变了原房屋的设计,从而严重影响了我们房屋的结构和安全,同时堵塞了消防通道和防洪通道、影响了邻居家的自然采光,职能部门对这种霸道欺人的违法建筑,实际上就是放纵了彭中林的霸性和恶性!  不知从何日始,老百姓到政府部门办事,会常常经历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不折腾你跑几个来回,算是你有运气。18大之后,抓反腐吓着了一批,抓改革闲着了一批,再到政府部门办事,门好进了,脸好看了,可是事仍旧难办,按老百姓的说法,过去是有钱好办事,如今是不送事难办。不过像彭中林和周边居民这种利益对立的纠纷,很难说职能部门的人没收钱。彭中林能盖房卖房,应该是属于“不差钱”的人,他要保住自己的非法非分利益,自然知道怎样“搞掂”职能部门的人。问题在于,彭中林可以“搞掂”职能部门的人,但职能部门却无法“搞掂”受害的周边居民,在问题没解决的情况下,他们便只能呆在一个让他们感到不安的环境里,不甘心“活受罪”的居民便不可能息诉息访。你实在不解决,受害居民就不能采取以恶制恶、以毒攻毒(如在彭中林搭建的棚子上倾倒泥土石头乃至私自拆掉彭中林的违法建筑)对付彭中林吗?当双方由于职能部门不作为酿成纠纷乃至刑事案件时,你职能部门能脱得了干系吗?    本博主以本文“立此为据”,并将继续关注事态的发展。  反腐与维权博客 罗修云  [email protected]
责任编辑:天边的彩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