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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对司法改革说点什么

来源:听海无声 作者:听海无声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3-18
摘要:想对司法改革说点什么 今天的《检察日报》头版刊登了《统一思想增强信心攻坚克难坚定不移推动司法责任制改革全面开展》一文,孟建柱在文中指出:“试点是发现问题、完善政策的过程。要针对试点过程中暴露出来的问题,进一步完善政策,最大限度激发全面推开司
想对司法改革说点什么 今天的《检察日报》头版刊登了《统一思想增强信心攻坚克难坚定不移推动司法责任制改革全面开展》一文,孟建柱在文中指出:“试点是发现问题、完善政策的过程。要针对试点过程中暴露出来的问题,进一步完善政策,最大限度激发全面推开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内生动力。”相对于过早、过多报道司法改革的成效来讲,发现问题、完善政策或许更符合客观实际。“谁办案谁负责、谁定案谁负责”是司法改革的目标,也符合司法的亲历性原则。关于检察官依法独立办案的法律依据,笔者先后查阅了宪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只在《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找到第四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案件,由检察人员承办,办案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也就是说现有法律并未赋予检察官的定案权,定案权在检察长或检委会,如何赋予员额检察官独立的办案、定案权,尚需法律层面的修改完善,各试点院制定的权力清单粗略看来既有共性,也有个性,但最终还是应当通过法律的方式来实施更为适宜。 司法改革历时两年最大的成效就是员额制的确立。从全国两批试点的宣传报道来看,遴选入额的情况基本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入额条件、标准和程序公平、公正。员额遴选毕竟要“伤筋动骨”,凡是司法改革平稳的试点院,都注重平衡年轻检察官与资深检察官、业务部门检察官与综合部门检察官的利益格局。司法既是一种经验化又是精英化的综合决定了年轻检察官、资深检察官都是不可或缺的。笔者曾看到某地员额考试的情况:除了检察长之外的申请入额人员均参加了笔试,90分以上者皆为年轻检察官,60分以下占到35.2%,这说明从知识储备的层面来看,年轻检察官刚刚走上工作岗位,法律专业知识较为丰富。但是司法毕竟是要处理具体事务、具体案件的,在案件的把握、定性方面,老同志的经验又起着重要的作用。如果说刑事案件95%以上都可以自行决定的话,那么剩余5%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就需要既有扎实的法律功底又有丰厚实践经验的检察官来办理。由此笔者个人认为:笔试作为入额的一个环节,或许不能完全代表什么,但至少可以说明些什么! 以案定额与以职能定额结合是最新的提法,业务部门的检察官一直处在办案一线,相对于综合部门的检察官来讲是有优势的,虽然实践操作中明确规定凡是符合条件的检察官都可以报名,但是通过层层考核下来,差异泾渭分明!有些综合部门负责人本身就是业务部门出身因为业务优秀而被提拔重用的,完全具备独立办案的能力,如何将考试考核机制设置的更加科学合理也是有待完善的!一提到司法改革,最为热议的是司法责任追究制,但是作为司法改革的内容,还有一项却一直语焉不详,那就是:职业保障和薪酬待遇。我们认同司法责任追究制,但同时也希望职业保障也能同步到位。昨日澎湃新闻“上海司改试点获阶段性成效”一文中写道:“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审判员陈振宇的收入比改革前增加了50%,…….法官、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分别按照高于本市公务员平均工资的50%、50%、20%、10%的比例增长,并于2016年5月在全国率先完成薪酬制度改革。”(详见:http://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1500660),这是上海司法改革两年以来最为引人注目的报道,苏力说法律是世俗的,个人以为司法同样也是世俗的,情怀这东西不能滥用,即使有,也应当是世俗之人的情怀,这很重要!
责任编辑:听海无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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