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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梦破案

来源:尔心贵正 作者:尔心贵正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3-18
摘要:诉讼管见 侦查 破案 梦 以梦破案苗 勇这似乎是个怪诞的题目,有很浓的神秘和唯心的色彩,纯属无稽之谈,荒唐可笑。然而,收集了一些资料,仔细想来,事实并非如此,古今中外,有很多事实证明,梦境对人们的生活工作具有一定的帮助作用,有的时候对案件的侦破
诉讼管见 侦查 破案 梦 以梦破案苗 勇这似乎是个怪诞的题目,有很浓的神秘和唯心的色彩,纯属无稽之谈,荒唐可笑。然而,收集了一些资料,仔细想来,事实并非如此,古今中外,有很多事实证明,梦境对人们的生活工作具有一定的帮助作用,有的时候对案件的侦破工作,具有极大的启迪意义。其实,梦并非是神秘莫测、不可捉摸的东西,早在一百多年前,奥地利精神分析学家弗洛伊德就专门写过一本研究梦的名著《梦的解析》,在此书中,他提出:“梦,它不是空穴来风、不是毫无意义的、不是荒谬的、也不是一部分意识昏睡,而是有少部分乍睡少醒的产物。它完全是有意义的精神现象。实际上,是一种愿望的达成。它可以算是一种清醒状态精神活动的延续。它是由高度错综复杂的智慧活动所产生的。”[1]梦,作为一种主观反映客观的特殊形式,其内容尽管由于逻辑推理能力在沉睡之时暂时丧失而每每出现怪异的想法,但是,恰恰由于没有更多因素的干扰,有时能够出现一些绝妙的想法。也就是说,作为一种特殊的思维方式,进入梦中的人由于受到各种因素的牵制更少,有的时候,反而能够别开一面,使人获得新的想法,而这恰恰是人醒着的时候所缺少的。英国剑桥大学教授胡钦逊曾经作过一次各学科中有创造性思维的科学家工作习惯的调查,结果表明,有百分之七十的教授回答说,从一些梦中可以得到启示。瑞士日内瓦大学教授福楼瑙爱报告过对数学家调查的类似估计,六十九个数学家中有五十一个回答说:睡眠中梦能够帮助解决问题。德国生理学家奥多·列维在深夜梦见,如果用两只青蛙在一起做实验,便可以解决他的“神经传导”理论。清晨三点钟他被梦惊醒,马上冲进实验室,依照梦境操作起来,获得了巨大成功。后来,他以神经化学传导研究成果赢得了诺贝尔奖金。[2]美国顶尖的梦学研究心理学家盖尔·戴兰妮认为:“不要把梦视为情绪异常的症状,或是把梦当做人睡时心灵所释放出的无用讯息,反而,梦能够以成熟老练、别具启发性、有创意、非防卫性的方式评估问题或解决问题。”[3]诚然如此,在侦察实践中,案件侦查常常会遇到困难,理不出头绪,缺少侦查思路。此时,有的办案人员会在梦中想到某个寻找线索的路子。明朝淮安太守范槚受理了一件棘手的案件,一位父亲前来投诉,说自己儿子徐伯在成婚前夕失踪。范槚问,是否被人杀害了?其父称儿子力气很大,不太可能。由于缺少线索,很久不能破案。一天晚上,范槚独自坐在烛光下入睡,梦见有个身穿湿衣、手系着瓮的人,晃着身子走来。范槚醒来极为诧异,猜想这是徐伯的鬼魂,双臂绑在瓮上被淹死。第二天,范槚问左右:“哪个池塘最深,我去游览一下。”于是一起前往某座寺庙,范槚指着一个池塘说:“徐伯的尸体就在这里。”找人用网捞却捞不到,就要回去时池水忽然起泡,如同水沸一般。再捞,终于找到尸体。请来徐父一看,固然就是徐伯。于是,范槚以选调强壮之人当卫役之名,召集当地大力士,终于在这些人中查获了杀人犯。[4]这样的梦并非是任何办案人员都可以做的,而只有那些全身心投入其中的人,时时刻刻想着破案,日有所思夜有所梦,才能出现相关的梦境。从某种意义上说,做这样的梦,也证明了侦查人员的令人可佩的敬业精神。大凡一头扎入工作状态的办案人员,经常会在梦中破案。勇运君是江苏省宜兴市丁山派出所副所长,他对刑侦工作极为投入,他说:“刑侦工作有苦也有甜,我把破案当成是一种乐趣,每破一次案,得到了老百姓的肯定,觉得付出再多也是值得的,这是一件光彩的事。”今年5月底的某晚凌晨1时许,丁蜀镇某饭店工作人员李某与张某在路边吃夜宵的过程中,被一伙人无故砍伤,其中张某一只脚被砍断。针对这起突发性恶性案件,勇运君与分管所领导立即对该案件展开深入调查与走访,结果未发现任何线索,侦查工作陷入了僵局。之后,受害人家属多次前往派出所,含泪要求警方尽快惩治黑恶势力。面对受害人家属的期盼眼神与伤心泪水,勇运君心里百感交集,他暗暗下决心一定要尽快将这伙凶徒绳之以法,还受害人一个公道。于是,勇运君白天侦查案件,晚上熬夜分析案情。一天夜里,他竟在睡梦中梦见自己采用同类型案件串并分析的方法,成功破获了一起案件。受到了“梦中破案”的启发,勇运君灵机一动:何不将该案与前几次寻衅滋事案件进行串并分析,看能否找出其中关联之处呢?于是,勇运君仔细翻阅了一千多页的卷宗,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终于,一个星期后的一天夜晚,他找到了该起案件与前几起寻衅滋事案的关联,非常兴奋,第二天一早他便赶到所里,与民警一起对前面几起寻衅滋事案件的在押犯罪嫌疑人进一步严厉审讯,终使犯罪嫌疑人如实交代了事实真相并供出同伙,从而顺利将寻衅滋事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受害人家属感激不尽。[5]如果没有勇运君的这种敬业精神,肯定不会做破案的梦,也许案件就无法侦破了。有的时候,被害人或者被害人亲属的梦也是拓展侦查思路的一条路子。因为他们是深受其害的人,渴望着早日破案,使犯罪人遭到应有的报应,被害人的心灵得以慰藉,所以,常常会做些很有价值的梦,对侦查不无帮助。在《西方犯罪200年》一书中,记载了多起杀人案件,因被害人亲友的梦境,而得以侦破。1828年,英国波尔斯代村姑娘玛利亚·马丁失踪很长时间,大家都认为她和21岁的威廉·科得私奔出去了。但是,姑娘的父母不相信这是真的。一天夜晚,母亲梦见女儿被谋杀,尸体躺在红色旧谷仓内,这个梦应验了。玛利亚的尸体真的被埋在红色旧谷仓里,头部被打穿。警察经过调查,抓获了犯罪人,查明了犯罪事实。原来,威廉要去伦敦,并要求玛利亚与自己在谷仓会面,并提出要她女扮男装,离开她当猎场看守人的父亲的农舍。因为玛利亚不同意而将其残忍地杀害。威廉·科得后来被处以绞刑。[6]当然,梦中呈现的案情,所提供的思路,仅仅只是一种可能,尚不足以为信,有的并不具有现实性。但是,有的梦境却对侦查工作具有很好的启迪作用,对于这种具有现实意义的假设,则应当为我们所重视,在侦查中小心加以求证,以查明案件事实。 注释:[1] (奥)弗洛伊德著:《弗洛伊德文集·梦的解析》,赖万方、符传孝译,安徽文艺出版社1996年版,第30页。[2] 姚伟钧著:《神秘的占梦:梦文化散论》,广西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236、98页。[3] (美)盖尔·戴兰妮著《你是解梦大师——孵梦·解梦·活用梦》,黄汉耀译,经济日报出版社1998年版,修订版序。[4] 汤苏文编著:《大智慧——中国古代法制纪实》,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第378—379页。[5] 《他做梦也在想破案》,《宜兴日报》2010年8月18日。[6] (英)马丁·费多著:《西方犯罪200年(上)》,王守林等译,群众出版社1998年版,第18—19页。
责任编辑:尔心贵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