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法律评论p209-218:基层法官的苦恼/高文阳
来源:北航黄卉的法律博客 作者:北航黄卉的法律博客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3-18
摘要:博主补按:也是当年大二学生作品,是修改最少的作品。文阳是北航高研院学生,综合素质很高,去实习前没学多少法律,但少年庭正好缺人手,马上顶上去做了书记员工作,庭长大大表扬。文阳以及邓辉让我意识到一些关于法学教育的宝贵经验:本科法学教育无论好坏,
博主补按:也是当年大二学生作品,是修改最少的作品。文阳是北航高研院学生,综合素质很高,去实习前没学多少法律,但少年庭正好缺人手,马上顶上去做了书记员工作,庭长大大表扬。文阳以及邓辉让我意识到一些关于法学教育的宝贵经验:本科法学教育无论好坏,都给学生打上了法律印记,因为在实习外讨论时,文阳和邓辉思考力强,说话条理清晰,且很文气,但明显不在法律线索上。也意识到,在目前的法学教育框架下,专业教育和通识的平衡几乎是不可能;引入美国JD模式,那么本科大大加强通识教育,法硕需要大大加强专业,否则两头不着。之后和这两位同学一直有接触,文阳未留在法学专业内,在美国读了LLM,很快去加拿大读政治学,邓辉努力学习法律,9月份要到北大法学院读博了。--黄卉2016.8.15基层法官的苦恼 高文阳*(《福鼎法律评论(创刊号)》第209-218页) 一、访谈?缘起2012年6月25日至7月20日,笔者作为本科二年级学生参加了北航法学院组织的实习项目,在福鼎市人民法院少年庭进行了为期25天的实习。少年庭共有四人,一名庭长、一名副庭长,一名代理审判员和一名书记员,其中代理审判员郑秋卉法官是笔者的指导老师。由于福鼎法院少年庭和婚姻家庭审判庭是“两个牌子,一套人马”,少年庭受理的案件既有民事案件也有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又以离婚案件居多。说来机缘巧合,笔者上岗第一天书记员就请假直至笔者实习结束,其间法院也未调派新的书记员来帮忙,所以笔者在实习期间一直担任少年庭的书记员。这使得笔者有机会和少年庭所有法官并肩工作,向他们求教,对审判业务尤其是庭审流程有了较为全面的了解。除了一些日常的内务工作,笔者的工作内容主要有四部分。第一部分是协助法官填写法律文书。以刑事案件为例,包括给当事人和检察院的送达材料、审前评估材料、取保候审材料等庭前材料,和执行材料等庭后材料。第二部分是工作的重点,参与庭审。包括庭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按时到庭,庭上做法庭审理笔录,庭后刻录庭审录像光盘。整个实习期间,笔者共开庭27次,独任书记员25次,做询问笔录4次。第三部分是协助法官完成送达。笔者曾给当事人、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看守所和法律援助中心等个人和机关进行送达。第四部分是整理卷宗、归档。在和三位法官的朝夕相处中,笔者深刻感受到基层法院案件多、人手少、任务重,体会到法官们满腹苦恼。这些苦恼并不只是个人一时的情感抒发,背后隐藏的是福鼎法院甚至整个司法制度的结构性问题,比如法院与公、检系统以及其他地方政府机关之间的关系纠结,司法裁判的社会效果要求对法律效果的冲撞。 基层法官作为法治建设中的基石,他们的苦恼和挣扎,他们的感悟和智慧,无疑应该得到足够的重视。基于此,笔者经常私下和同事们聊天,广泛倾听他们的心声,为了使话题展现的更为充分,免于零碎,还以“基层法官的苦恼”为主题,单独采访了指导老师郑秋卉法官。笔者原本想以采访为基础撰写此文,但在成文过程中发现,任何转述和强调都不如法官直接表达来得生动有力,所以决定将原始采访记录呈现给读者。[1]最后,笔者将围绕本次采访主题做相应补充。 二、访谈?现场 笔者在结束实习的前一天即2012年7月19日晚上,对福鼎法院少年庭代理审判员郑秋卉法官进行了一次近两个半小时的访谈。郑法官2008年海南大学本科毕业,2011年海南大学法律硕士毕业,2011年7月29日开始在福鼎法院工作。1. 问:……请你说出三项最大的与工作相关的苦恼?答:对我来说,第一项是工作压力和责任大。法官是终身责任制,这要求我们要为自己判决审理的每一件案子负责。作为一名法官,一个案件的承办人,时刻如履薄冰,如临深渊。与其说是兢兢业业,不如说是战战兢兢。有许多目光在关注着你,有许多人在盯着你做事。当事人、代理人、辩护律师、法院领导、检察院、公安局等等力量时刻都在监督你。作为一名法官,一丁点错误都不可以犯,否则牵连众多,后果严重,这在审理刑事案件时体现得最为充分。第二项是司法独立难以实现。在中国这样一个礼俗社会,要实现法官独立办案面临诸多挑战。同事和亲朋好友都来找你说情,无形中给你施加压力。我最讨厌但很无奈的就是有些当事人总会神奇地通过各种方式找到关系来说情。我们知道在西方严禁法官和当事人有任何私人往来。反观我国,司法实践中我们的法官受到诸多干扰,独立审判其实很难做到。第三项是法官精英化的问题。在西方,法官均是社会精英,个人须十分优秀,且经过长时间例如二十多年律师生涯的历练方可当法官。也正是因为存在这样一个严格而漫长的选拔过程,法官们经验丰富,备受社会尊崇,社会地位较高。[2]但是在中国,每年有一大批人通过司法考试,只要一过司法考试,比如像我在办公室工作满一年,书记员的经验可能也没有多少,就赶鸭子上架直接办案。没有人带着,也没有足够的经验积累,总是要在碰壁和跌倒中学习。这未尝不是一条成长的途径,但是鉴于法官这一职业的特殊性,要求具有很强的责任意识,导致我每天都很忧虑。我总是担忧办事的方式是否正确,办的案子会不会有差错,每天精神都处于高度紧绷的状态,这样的生活很苦恼、很疲惫。2. 问:这是不是和法院组织和管理有很大关系呢?你可以从法院组织机构设置、电子化配置、法官待遇和升迁问题以及绩效考核制度等角度谈谈吗?答:关于组织机构,职位配置全国都差不多吧,没什么想说的。关于电子化办案。在我记忆中电子化办公是最近两三年逐步开展的。以前审理案件书记员都需手写庭审笔录,现在用电脑打字就方便不少,记录内容更全更准确。但是电子化办案也存在僵硬化和符号化等一些弊端。比如电脑上可以显示办案数量,但是无法显示在办案过程中法官所付出的努力。比如说我们办案时做调解工作,前前后后花费了很多精力和时间,但是电脑无法显示这些付出。有可能一件案子的调解花费了几个月,但是从电脑显示看也就是一件案子。再比如现在要求案件信息全部录入电脑,这意味着法官们要整理纸质和电子版两份案件材料,这在办案资源极度匮乏的情况下无疑增添了法官们的负担。当然整体而言,电子化办公还是给法官的工作带来了很大的便利,还是利大于弊的。关于法官待遇和升迁制度。在法院,升迁相对较慢,一般进入法院后,先从书记员做起,如果通过司法考试且满一年工作经验,就可以开始接案子,像我一样成为代理审判员。而从代理审判员转为审判员至少还需要3、4年的时间。再升副庭长最快还需要2、3年。当然升迁需视个人情况而言。不过和其他行业相比,法院的升迁空间不大。关于绩效考核制度。福鼎法院现在有电子化考核系统。这一系统主要考核审判员的办案率和结案率,但该系统形同虚设,几乎没有什么实际意义。比如该系统有一项功能是,如果加班可以自行登记。实际上该项记录并没有给经常加班者带来额外的奖励。法院的福利比较差的。我们基本工资是每月2000多元,同一般公务员的工资持平。此外我们没有任何额外的奖金奖励。事实上,逢年过节法院也没有发放任何慰问品。我们工作动力很大一部分来源于无形的责任心,希望自己有职业操守,对自己要求严格些,其中也有希望得到领导和同事的认可。3. 问:可以感到基层法官工作艰辛和待遇一般之间会形成一定的张力,那么这是不是已经影响了法院的人才储备?答:是啊,总是有人选择离开,有去司法局的,有去其他行政部门的。领取相同的工资,在法院却更忙,压力更大,很多人一权衡就会选择调职。所以法院虽然每年都在招人,但是依然赶不上人才外流的速度。这一点你在咱们少年庭工作,看咱们庭这么缺人一定深有感触吧。4. 问:秋卉姐当初为什么会选择做一名法官呢?你觉得工作以后对法官这一职业的认识与在学校时的认识相比,最大的差距在哪里?答:我读书时就觉得法官很威严,代表了正义,所以就选择当一名法官。我觉得最大的差距在于法院和法官地位的尴尬。先说法院。学校里我们都讲司法独立,讲法院要依法裁判,独立裁判。但是看我们现在的法律职业,公、检、法之间的关系十分微妙。公安机关是司法行政机关,在我国有的地方公安局长兼任副市长,可见公安局的力量有多强,这就会对法院施加影响。再说检察院,它是司法监督部门,法院更得对付着点,如果写来了《司法建议书》那事情就麻烦了。再说法官。前面也提到,你也可以从欧美的律政类电视剧看到,西方国家的法官是社会精英,备受尊重。一旦法官做出判决后,哪怕当事人再怎么不服,一般他是不会找法官泄私愤的。整个西方社会有对法治最基本的尊重和认可。反观我们的情况,整个社会法治环境很糟糕,许多当事人不懂法不说,根本不尊重法官。法官只是依法办案,他觉得法官没有按自己的意思判决就会仇恨法官。当事人辱骂法官都算小事,法官受到人身攻击也不是什么新鲜事。比如前段时间院里面一个男庭长在收监时就被一个被告人给拳打脚踢。5. 问:那么,你有过后悔或退缩吗?支持你一直当法官的动力是什么?答:现实和理想肯定是有差距的,但是我从未后悔成为一名法官。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价值观和追求吧。我喜欢过忙碌而充实的生活,既然你无法改变现实,那么就在这样的前提下努力去实现司法独立和裁判公正。这个过程非常需要制度的支持和保证,以及上级领导的理解和认可。6. 问:下面我们聊一聊诉讼程序吧,你对诉讼程序牵涉到的方方面面有什么总体的感受吗?答:最近对于程序非常强调,现在都宣扬程序正义。就像美国很著名的辛普森案一样,只有按照程序来,我们才可以谈实体正义。这对于我们法官来讲,就是一个规范化办案的问题,可以说是提醒我们不能忽视一些看似不那么重要的程序。就像在法庭审理中,一般法官都十分信任书记员,不会那么在意书记员的记录。但有时候可能是书记员漏记了一句法官的提问,却给代理人留下把柄上诉到中院,那案子就可能被发回重审。这对法官而言是有些委屈的,但是你作为一个案件的承办人确实有逃脱不掉的干系。7. 问: 我们谈一些程序具体问题吧。我们先谈送达。就我自己和你一起去送达的经历而言,我觉得送达很辛苦也很麻烦,你也这么认为吗?你看有什么改善方案吗?答:送达对我们讲确实是一个非常大的问题。比如我们给当事人送达,一般按照程序我们会通知当事人到诉讼服务中心来领材料。如果当事人不来的,就EMS邮寄给他。如果没人签收的,就得亲自跑一趟去送达。如果还是没有找到当事人的,就得去当事人居住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开证明,然后进行公告。这些都是按照步骤来的。最讨厌的就是当事人躲着你,你又不能进行公告,可案件还要正常审理,不能超过审限期。有时候给当事人打电话他会躲着你,骗你说自己在外地,然后一直拖着。有一次我在一个当事人家旁边蹲点了2天,终于等到他出现。那次我觉得自己都快成公安局的人了。前段时间我带着咱们庭闽江学校的那个实习生一起去乡下送达。那个当事人远远地看到我们来了就跑掉。我们先去吃饭,估摸他应该回家了。可是他一看到我们就又跑掉了。我们后来只好打听到他父母在山上采茶,所以我和那个女孩只好又爬上山找到他父母。那天回来已经很晚了,跋山涉水的特别累。所以说送达确实是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我在想,如果可以的话,法院将来是不是可以把送达这部分工作外包。因为其实送达本身文书的填写也好,送材料过去也好,对于法律知识的要求几乎没有,而如果这部分工作可以外包的话,那法官们省时省力,可以集中精力办案。而有专人负责这部分工作,也可以做的更好更高效。8. 问:立案程序这部分呢,什么情况下就不予立案和不予受理?一般立案庭只是做一个形式审查,案件送到我们手中后我们再检查一下相关的证据,没有什么问题,基本上都会立案的。9. 问:那么关于审判程序有什么想说的问题吗? 审判程序没什么问题,我们都根据程序走。如果有的话,就是前面提到的,书记员需要注意记录好,程序性的法庭用语不可以少掉一个字,而审判员也不能嫌麻烦,要检查庭审笔录。10.问:如果说庭审笔录要认真如实记录,我觉得写裁判文书就是个技术活了,你觉得呢?我觉得最能体现一个法官水平的应该就是裁判文书这部分。特别是法理说理这一块内容。像民事案件还好,刑事案件就非常考验你。当初我们接受福建省高院组织的培训时,培训老师告诉我们说能不说理就尽量不说理,否则说得多错得也多。要学会保护自己。裁判技术达不到的话,最好谨慎稳妥。言多必失,祸从口出不是没有道理的。像国外的话,法官们写的判决书说理部分可能长达一本书,他们知识积累和论证逻辑都到位了就乐于说理。 11. 问:关于执行你有什么想法吗?答:这就是执行局的事情了,我不太清楚。12. 问:你已经提到你们会有一个岗前培训,应该也有案件裁判技术的培训吗?问:要说裁判技术我感触比较深的就是调解技术了。调解是一门博大精深的学问。如果运用得当,有利于社会稳定和谐。平常我们都会讲“案结、事了、人和”。我们在调解时也总会向当事人传达“来法院是来解决问题的”这一想法。调解是中国的一种特色,现在国外也在向我们学习。而我们也应该向国外学习刑事和解。现在我国没有刑事和解的,现实中我们最多就是在庭前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调解掉。这样的调解是三赢的,对于被害人他可以尽早拿到赔偿去治疗,对于被告人取得被害人的和解有助于减轻其刑罚,对于法院来讲这样也节省了法律资源。我觉得以后也可以慢慢发展刑事和解,像国外有刑事和解的话,如果被告人自愿认罪,检察院在指控被告人时可以建议法院减轻处罚。13. 问:我们之前也讲了很多工作中的苦恼,近几年国家不断在提司法改革。你怎么看司法改革呢,比如你怎么看审判委员会制度的存废。在此之前你能先说一下案件上审委会的流程吗?答:一般如果案子涉及到酌定减轻处罚,拿不准的话要上审委会。如果一个案子合议庭意见不统一也要上。首先你要写审理报告,然后经庭长、副院长层层审批。然后就等排期,因为要上审委会的案子很多啊。如果庭长是委员的话,他们本身自己要办案子,还要抽出时间准备审委会的案子,经常晚上开会到很晚。他们的工作负担很重。14. 问:这个问题可能有点敏感,就是你对现在党政和司法的看法。答:这个有点抽象啊。我觉得一个法官理想的状态就是可以每天专心办案。但是我们现在每天还要政治学习啊,各种会议学习啊,天天抄笔记。这对于我们来说都非常浪费时间的。15. 问:最后一个问题就是你个人觉得从事法官职业带给你哪些改变?答:变得更加独立和强势吧。以前我在学校的时候,人也长得矮小,就是提一瓶水都会有人帮忙的。现在都是一个人在做事,而且是一个人在承担各种法律责任,逼迫你变得十分独立。强势的话你也看出来,在法院这种高强度的工作环境下,法院的女人普遍非常能干。 三、访谈?侧记郑秋卉法官对于笔者的采访做了真挚而细致的回答,笔者结合自己的实习以来的见闻,做一点访谈之余的补充。少年庭何以这么忙?这与少年庭的地理位置有莫大关联。福鼎法院主体建筑有两栋,一栋是位于院落中央的审判大楼,除少年庭以外的所有需审判案件的庭室、法庭和办公室都在这里。而少年庭设在院内一隅的诉讼服务中心侧楼三层。少年庭的法官们找院领导签字、给法律文书盖章和联系其他庭室就要走很长一段路。少年庭的法官们每天平均往返两栋楼7、8次。笔者认为,在硬件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集中办公比较方便,利于相互联系,又能减轻法官们跑腿的劳累。给当事人普法忙。虽然我国的普法工作已有长足的进步,但是在开庭中笔者发现,还是有不少基层群众对于非常基本的法律术语不明白。一次开庭,原告是一名民办教师,按理说具有一定的文化程度,但是他竟不能正确地理解法官的询问和指令,法官不得不休庭给他解释法庭纪律和法律术语。本来是一件不怎么复杂的案子,却耗费了很长时间,使得该法庭下一个时间段的案子延时开庭。这种情况在民事案件中比较普遍,如果遇到当事人文化水平较低,法律意识淡薄,又没有请代理人的,法官经常需要多次休庭给双方普法,耗时耗力。更有甚者,一些当事人只带一纸诉状来法庭,法官哭笑不得。因为法院开庭次数密集,案件排期已确定,再行开庭比较困难,法官只能当庭等他去取证据。帮内庭[3]人员办案也占用时间。笔者发现福鼎法院要求内庭工作人员也要审理一定数量的案件。由于内庭工作人员基本没有审理案件的经验,他们一般会委托审判案件的庭室的法官们帮自己准备一些案情简单的案件。法官们为其准备好一切材料后,内庭工作人员只是开庭时照着写好庭审步骤的单子像模像样地“审理”。这里隐存一个问题,到底谁该对审判的案件负责呢?恐怕实际整理案情的法官们是脱不了干系的。不知道法院定下这条政策的初衷是什么,是想通过充分利用更多的人来缓减办案压力、但操作过程中有些走形,还是这条内部规矩牵扯到了工作量与利益分配?总之,法官们“曲线”判案,对当事人不负责,对法官也不公平,只觉荒唐。行文至此,已大致向大家展现了笔者在实习中发现的基层法官的苦恼,其中一些造成苦恼的原因可谓是折射了整个中国法治建设存在的问题。但是本次实习中福鼎法院和北航法学院对大学生实习的支持,实习小队所进行的或许微小但却不容忽视的观察探索,都让我们看到了法律共同体在行动,看到了中国法治的星星之火。努力,就在吾辈。* 高文阳,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2010级本科生。[1] 采访的问题以北航实习带队老师给出的采访提纲为蓝本并有所扩展。笔者对最初整理稿中的表达不连贯和语病做过调整,根据刊物编辑以及郑法官的意见又删去了一个涉及机关关系的问题以及一些寒暄和没有实质内容的过渡性对话。[2] 郑法官这里说的是美国情况,在德国法官可以从优秀的法科毕业生中挑选。但两者不能简单比照,因为德国就是按照培养法官模式设计法学教育的,纯粹的法律职业训练时间至少需要6年,平均需要八年甚至更长。至于德国法官社会地位极高,是因为德国法官严格依法裁判,司法清廉度世界排名第一。[3] 不同于少年庭、刑庭等专职审判案件的庭室,内庭大体而言指负责法院内部行政和后勤工作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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