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律师名博

旗下栏目: 律师名博

使用速递易服务应经消费者同意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3-18
摘要:随着网络购物的流行,对于消费者网上购物,卖家一般会提供免费快递服务,但在快件邮寄的“最后一百米”服务中,快递公司有时会不经消费者同意,直接将快件投放到速递易快递柜,之后消费者会收到一条短信,提示消费者凭收到的密码到指定地点取快件,免费存放2
随着网络购物的流行,对于消费者网上购物,卖家一般会提供免费快递服务,但在快件邮寄的“最后一百米”服务中,快递公司有时会不经消费者同意,直接将快件投放到速递易快递柜,之后消费者会收到一条短信,提示消费者凭收到的密码到指定地点取快件,免费存放24小时。言外之意是如果超过24小时取件会收取相关费用。网上浏览速递易的相关新闻,可知不少消费者对未经本人同意擅自使用速递易感到不满,主要因为一是逾期不取件会收费,二是消费者无法当场验货。对此,笔者认为使用速递易服务应经消费者同意,否则会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主要基于以下分析:在网上购物过程中,消费者与卖家形成一种有偿的买卖合同关系。消费者在履行了支付价款的基本义务后,卖家应及时交付标的物并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对卖家而言,交付标的物是其在买卖合同法律关系中的基本义务。通俗来讲,卖家应及时将消费者所购物品邮寄到消费者所提供的收货地址。但在现实网购中,买卖双方有时会没有约定快递服务的具体投送方式。在这种对快递投送方式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形下,卖家应更加积极、主动地履行快递服务。因此,作为电商的卖家,在日常工作中经常跟快递公司打交道,了解速递易的服务方式,理应主动告知消费者可以选择哪些快递公司的服务及是否同意使用速递易,否则未经消费者同意擅自使用速递易服务,侵犯了消费者快递服务投送方式的选择权和对标的物检查的权利。卖家在征询消费者的意见后,再根据消费者的意见选择相应的快递投送方式。另外,如果未经消费者同意,擅自使用速递易服务,导致所购物品损害或丢失,消费者该向谁主张权益呢?笔者认为基于合同的相对性,消费者应向卖家主张违约责任,不能直接向快递公司及速递易主张相关权利。在卖家对消费者承担违约责任后,可基于运输合同向快递公司追偿,之后快递公司再基于相关服务协议,向速递易主张相关赔偿。作者:董来阳律师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