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如何依法处理“非正常”上访
来源:shamolieren 作者:shamolieren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3-18
摘要:信访制度 浅析如何依法处理“非正常”上访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发展,各项改革的不断深化,各种利益格局将进一步调整,一些潜在的社会不安定因素将会逐渐显现,一些新的社会矛盾也会逐渐加剧。信访问题自然随之不断增加,处理难度也会日益加大,某些领域比如征
信访制度 浅析如何依法处理“非正常”上访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发展,各项改革的不断深化,各种利益格局将进一步调整,一些潜在的社会不安定因素将会逐渐显现,一些新的社会矛盾也会逐渐加剧。信访问题自然随之不断增加,处理难度也会日益加大,某些领域比如征地拆迁、劳动报酬、社会保障等问题将会大量增加,难度也会加大。如果再加上搅不清理不顺的所谓非正常上访问题,处理起来就更加难了。一、 非正常上访的具体表现其实所谓非正常上访即是违法上访,二者常常混淆难以区分,如果非要分的话,非正常上访应该指的是违法情节不太恶劣,后果较轻,可以不予处罚的违法上访行为。由于在实践中情节和后果是否严重,争论不休,因而也就与违法上访难以区分了,故本文所指非正常上访两者皆包括,主要有以下三种表现:(一)闹访、缠访、重复访、越级访。一些信访人为达到所谓的影响、重视,或者表现冤屈程度,不遵守法律法规,采取哭闹、纠缠、下跪以及限制接访人或其他机关干部人身自由,扰乱机关秩序等行为方式信访。一些信访人在“信上不信下”等观念的误导或感染下,采取越级上访、进京上访、重复上访方式给地方政府施加压力,有的长达好几年。近年来,这几种方式通常交织在一起,给各级党委政府的工作以及人们的日常生活造成了很大的影响。(二)极端方式上访。一些信访人通过跳楼、当众自伤、爆炸等极端方式上访,其后果和影响,往往都是非常严重的。(三)群体上访。受“法不责众,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思想的影响,一些信访人常常通过组织、串联、煽动采取群体方式上访。甚至通过非法游行示威、静坐下跪、堵塞交通或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大门等行为,非法反映诉求,企图以违法的方式扩大影响,以迫使政府或相关部门妥协,达到其目的,甚至是非法利益。二、原因分析。(一)群众意识不强。一些部门及人员在工作中群众意识不强,本位主义思想较浓,制定政策或执行法律、政策,考虑群众利益不够,甚至侵犯群众利益,致使干群之间隔阂较大,甚至逐步产生积怨。(二)责任意识不强。一方面,一些部门及人员在工作中,未能严格履行职责,甚至推诿扯皮或矛盾简单上交,导致一些问题拖大拖难,给群众及社会造成政府无能,司法不公正,不愿或不敢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诉求,转而通过违法方式上访。另一方面,一些部门及人员对信访人反映的问题,要么不经调查研究,盲目同情,随意表态或下指令,片面考虑“少数群众”利益,忽视多数群众利益及社会公正及稳定;要么矛盾简单下压,问题简单下交,没有及时督促调查处理,切实有效化解矛盾。(三)法制意识不强。一方面,一些信访人“信访不信法”,只知道或更愿意通过信访途径解决诉求。一些信访人“既不信法也不信访“明知依法处理不能达到其不合理或非法目的,缠访、闹访甚至以极端方式上访。另一方面,行政干预过多。群众之所以依赖信访,其中重要原因之一,就是行政过多或者过度干预。毋容置疑,领导批示、行政干预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快捷地解决一些问题,但长此以往,治标不治本。过度的行政干预也必然导致司法的无力或者无能,那么,要想依法解决设法涉诉信访问题,将会无异于缘木求鱼。(四)司法力量不足。受传统思想影响,我国司法力量,尤其是民事、行政诉讼司法力量以及司法执行力量一直较弱。导致诉讼时间长、诉讼成本高、执行效果差,群众不愿意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问题,转而求助或依赖信访途径,甚至违法上访。三、 处理建议(一)加强法制建设,减少或避免违法上访行为发生。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再次强调依法治国的法制思想,加强法制宣传,法制教育,提高全社会的法制观念和法制意识、树立“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法律道德意识。1、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惩处,依法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加强对侵犯群众利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责任追究,提升政府形象和法治权威。2、严格法定程序。对依法应当通过其他法定程序处理的信访事项,要坚持依法处理原则,及时引导进入法定程序,杜绝通过行政命令方式干扰或影响执法、司法,减少违法上访行为发生。对于民事纠纷问题,也可以积极引导信访人申请人们调解,既可减轻司法压力,也能及时解决纠纷,有效化解矛盾。(二)积极面对,及时引导,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当发生违法上访事件特别是群体性上访事件时,相关部门、单位应当勇于面对切实履职,积极搭建对话平台,宣传引导通过合法途径依法解决诉求,有效化解矛盾。1、下级部门、单位要积极应对,及时上报,果断处置。2、上级部门要主动介入,积极指导,客观公正处理。对反映比较集中或有代表性的信访问题,上级部门可以直接组织调查处理。(三)及时处置,区别对待,依法处理。对于违法上访行为应当依法及时处置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但处理时应区别对待。1、对于确有合理诉求或者误解的,应以教育疏导为主,确需处罚的,应从轻。2、对诉求不合理而无理取闹的,视情节后果,依法处罚。3、对于多次违法上访或聚众、煽动闹事的,依法从重处罚。(四)严格责任追究。1、对工作不落实,相互推诿,导致违法上访行为不能依法及时得到处置、处理的相关部门及人员要依据相关规定追究责任。2、对于群众意识差,工作不到位,造成违法信访发生的相关部门及人员,同样要严格依据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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