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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审团作出判决了吗?

来源:无谓无畏 作者:无谓无畏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3-17
摘要:视频中讲的是解放前京华大学女学生遭美国驻华军人涉嫌强奸一案的庭审情况,虽然对当时的事实在一定程度上作了演绎,但历史上确有源据可考。 在这里,笔者想着重说明的是,案件判决不是由审判庭组成人员合议后作出,而是根据陪审团的观点当庭直接宣判。 也许有
视频中讲的是解放前京华大学女学生遭美国驻华军人涉嫌强奸一案的庭审情况,虽然对当时的事实在一定程度上作了演绎,但历史上确有源据可考。   在这里,笔者想着重说明的是,案件判决不是由审判庭组成人员合议后作出,而是根据陪审团的观点当庭直接宣判。   也许有不少人会对这种审判模式感到奇怪,为什么不是由法官作出判决?   该案件在当时关系到中美两国政府之间的合作问题,国民党上层总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而社会对此案舆论强烈,要求法庭代表正义的法律来宣判。也许正是该案件的轰动性,法庭组成中由陪审团参与,并且在人数上远远超过合议庭成员。法官尊重陪审团的意见,采纳了陪审团的判决。尽管从政治上讲,辩护人认为犯罪嫌疑人以往“维护了我们美国的尊严”,“为了我们美军的光荣使命”而远涉重洋来到中国,但美国司法并未服从美国政治,法庭判决“罪名成立”。   联想到我国许多涉及政治的重大争议案件,虽然民意跟法官的裁判大相径庭,可搞来搞去最后还是由极少数法官根据政治旨意强行了案,正义的呼声在司法权面前没有得到应有的伸张,正不胜邪。应该说,这属于司法体制严重缺损和落后,根本无法容纳社会民主法治的要求。   法官甚至一些学者在谈到司法腐败的问题时,总是归结为我国司法不独立。现在,我们反问:如果司法独立的话,凭我国当前法官的素质,真的能够做到公平公正吗?我想,从全社会的角度来看,绝大多数对此持否定态度。因为太多的案件和事实表明,我国法官的裁判实在是太离谱和腐败了。这样经不起考验的法官队伍,民众怎么敢信任他们呢?   任由权力主宰下的司法当然错误,但司法独立不等于司法机关可以垄断法律上的话语权,能够吸纳民意的司法独立才是社会需要的,权力指使或者暗箱操作下的裁判怎能有市场和前途。真正受民主监督下做出的司法裁判,大家自然服从。司法独立的实质本意应是通过公开透明的民主司法来保障法律正义精神的实施,而不是私下的亵渎。   当一起案件的裁判遭到全社会强烈反对时,法官和法院还有什么资格谈依法作出,还有什么理由谈司法独立?尽管可能是权力作祟的结果,既然会出卖法律做权力的附属,当然就像犹大那样只有负价值了。   陪审团制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为司法独立提供支撑,因为裁判毕竟不是由法官和法院擅自做出的,即使法院受到权力干涉,有陪审团作为回旋的余地。   当然,在陪审团人员的组成上,需要有良好的制度规定。为了体现陪审团的社会正义性,应由没有政治权力背景的人士和民众组成,人数多于法院合议庭的,当与法院意见相左时,行使否决权,以监督法院的行为。   垄断司法对于那些权力欲强的法官来讲似乎很享用,其实,在更多时候给自己造成被动,陷入两头不是人的奴才汉奸状态。 视频中的审判长体现了超然的技巧,“陪审团作出判决了吗?”也即裁判不是法官的专利,给司法独立打造民意基础,进而实现司法公正。 【本文为以往所著所发,仅在中国法院网法律博客(见:http://blog.chinacourt.org/wp-profile1.php?p=398347)中尚存,现再发】
责任编辑:无谓无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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