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公安部获悉,近日在公安部统一指挥下,安徽、北京、辽宁、河南等14个省、直辖市公安机关开展集中收网行动,彻底摧毁一个通过入侵互联网公司服务器窃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96 名,查获涉及交通、物流、医疗、社交、银行等各类被窃公民个人信息50多亿条。(3月7日《新京报》) 当前,互联网时代与“陌生人社会”叠加,有一种叫做“实名制”的制度悄然兴起,即在办理和进行某项业务时需要提供有效的能证明个人身份的证件或资料,其主要作用在于有利于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监督,并打击犯罪。让公众通过真实身份、真实信息来参与网络,既能最大限度地保障那些正当使用者的各种权益,也能最大限度地挤压网络造谣、传谣者的孳生和活动空间。这样,一旦有损害公民权益和公共利益、冲撞法律和道德底线,破坏和谐稳定局面的行为出现,就能在第一时间倒查源头,让造谣传谣者受到应有的处罚和制裁。 实行网络真实身份信息注册,其核心的意义是唤起网民的责任意识。就是要通过这样的制度建设,使网民对自己的言行负责,从而在这个所谓的虚拟社会建立起诚信基础,重塑其公信力。然而现实生活中,实名制实施后并不意味着垃圾短信、骚扰电话、网络犯罪等现象就会自然减少。尤其是近几年,垃圾短信、电信诈骗、网络犯罪等反倒呈现上升态势。像上述新闻中的犯罪团伙就利用公民的实名登记疯狂窃取公民个人信息,并从事网络赌博、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等不法活动,甚至利用从互联网窃取的各类注册信息复制银行卡,实施盗刷银行卡等违法犯罪活动。 然而,人民群众的隐私权频发受到侵害,电信网络诈骗、盗刷银行卡、敲诈勒索犯罪行为也频繁爆发。那么,公民个人信息何时才能“夜不闭户”?基于如此严峻的监管形势,笔者认为,信息收集者首先应该构筑好实名制下的公民信息“防火墙”,保护好公民的身份信息,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其次应该努力屏蔽遏制虚假身份信息注册,并建立有效的信用机制。同时,公安机关也应始终保持对此类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深入推进专项打击整治行动,全链条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加强源头治理,完善制度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