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8日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2016年3月1日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后,截止到2016年12月底,全国法院共计发出了680余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最高人民法院同时发布了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一周年十大典型案例,其中9个案例涉及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1个案例涉及撤销监护人资格。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负责人表示,人民法院通过及时下发人身安全保护令,有效地遏制家庭暴力的发生,维护了受到家庭暴力伤害的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的人身安全和人格尊严,用司法手段向全社会宣示,国家反对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 这位负责人表示,从反家庭暴力法实施的情况看,保护令申请人中既有家庭成员,也有同居者;除了女性,还有男性,也包括老年人、残疾人和儿童。既有家暴受害者自行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也有家暴受害者住所地的妇联等单位代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还有社会组织协助申请人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 他同时表示,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案件数量虽然不多,但社会非常关注,影响面大。人民法院通过撤销监护人资格案件的审理,充分展示了国家对未成年人权益的特殊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