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律师名博

旗下栏目: 律师名博

中评两会专访:田飞龙解读总理报告香港部分

来源:法律博客 作者:网友投稿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3-06
摘要:目前的政纲只是初步版本,随着提名与选举竞争的展开甚至当选后的形势发展,具体纲领细节甚至立场都可能发生调整、补充与修正。全面衡量,林郑月娥更为理性务实,也是中央和香港民意之平衡处理得最好的一位,有可能



  目前的政纲只是初步版本,随着提名与选举竞争的展开甚至当选后的形势发展,具体纲领细节甚至立场都可能发生调整、补充与修正。全面衡量,林郑月娥更为理性务实,也是中央和香港民意之平衡处理得最好的一位,有可能成为香港第一位女特首。其他候选人之政纲及个人质素均有所不足,在中央信任与地方民意之间失之偏颇,从而难以具备完整准确实施一国两制与基本法的执政能力。



  重启政改和23条立法是下任特首的最大困境



  中评社:您认为新一任长官面临怎样的困境?上任后他急需要具备哪些能力,做哪些事情?



  田飞龙:新特首最大的困境是如何平衡处理重启政改和23条立法两大议题。重启政改回应香港民意,23条立法回应中央关切。面对敏感的政制发展议题,新特首不回应和不做努力不行,以何种方式回应和努力也会聚讼纷纭。此外,香港经济升级及融入国家,也将考验特首管治团队、与立法会关系以及对香港社会的说服能力,这也是重要困境。再者,面对香港日益泛滥的本土分离主义,如何在缺乏23条立法的条件下用尽香港已有法律资源和检控机制,实现良好治安秩序,也是重要挑战。



  特首需要具备的基础性能力首先是“中央四条”,其次是与立法会建制派及温和泛民派寻求紧密合作。特首需要在提出经济民生议题的同时,着手研究和准备重启政改及23条立法,保持香港政制发展和经济发展的平衡协调。



  回归二十年总体成功 但面临基本法“中期危机”



  中评社:今年是香港回归二十周年,且正值香港特首选举。如何评价这二十年来“一国两制”和《基本法》在香港的实践成果?



  田飞龙:回归20年总体上是成功的,保持了香港繁荣稳定,逐步完善了中央管治香港的若干宪制程序(政改程序、人大释法、主权豁免、特首任命与高官问责等),一国两制与基本法日益获得香港、内地乃至于国际社会的肯定与支持。

 



  但一国两制与基本法因其设计及实施的种种缺陷以及香港社会本身的复杂性,20年来也面临着严峻的政治与法律挑战,进入某种“中期危机”阶段,需要未来治港过程中严肃反思和改进。



  所谓基本法的“中期危机”,是指在基本法实施一段时间之后,香港反对派内部出现分裂分化,传统的民主回归派失势,激进的青年本土派兴起,以违法甚至暴力手段开展社运并渗透香港本地管治,造成以挑战一国两制和基本法的方式追求自决独立,由此带来一系列的本地管治危机和央港政治冲突。



  中期危机是一个经验性观察结论,显示了具体宪制的妥协性带来的制度疲劳病理和制度摩擦张力,其在一国两制与基本法实施中的表现主要是:



  第一,行政主导出现制度性失能。立法会拉布、司法复核及不断加码的社运运动极大限制了特区政府依据基本法的主导功能与施政作为,造成香港日益恶化的管治危机。这种危机不能援引简单的三权分立式制衡原理予以解读,而应识别为香港管治的共识破裂和极端病理。



  第二,司法过度地方化带来国家利益漏洞。香港独立的司法权与终审权尽管是香港繁荣稳定的保障性因素及香港的核心价值观,但普通法传统、人权法理学以及香港法律界的“不忠诚反对派”取向,造成香港司法裁判过分偏重权利保护与本地利益而未能兼顾国家利益,未能成为基本法整体秩序的守护者。



  第三,香港反对派及其社会运动出现激进化、民粹化和暴力化倾向,直接威胁基本法秩序安全。香港社运是香港民主社会的活力所在,也是基本法保障的政治自由,在既往的“民主回归论”大致共识下尚能约束于合法范围之内,但是2014年的占中运动冲破了“违法”底线,2016年的旺角暴乱越过了“暴力”边界,重新定义了香港社运的强度标准与纲领硬核,出现了社运的代际更替以及基本法权威的迅速递减。

 
责任编辑:网友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