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把对法律问题发表意见的人分为两类:解释者和评论者。解释者的任务是向我们说明他所认识的法律是什么;评论者的任务则是向我们评述法律应当是怎样的。因此前者的任务主要是叙述或探讨事实;而后者的任务则是探讨理由。解释者在他的范围内所涉及的思维活动只是了解、记忆和判断;而评论者则由于他所评论的事情有时牵涉到那些喜欢与不喜欢的感情问题,所以要和感情打交道。法律是什么,在不同的国家中有差别而且差别很大。然而,法律应该是什么,在所有的国家中却在很大程度上是相同的。因此,解释者永远是这个或那个特定的国家的公民;而评论者则是,或者应当是一个世界公民。一个解释者要说明的是,立法者和他手下的法官已经做了什么;而评论者则建议说,立法者将来应当做些什么。” 重温的结果是:虽然我并未认同乃根教授对我的批评,但对边沁这段话,以及边沁在《政府片论》中的整体思想有了更深的了解。可以肯定,我在以后引证这段话时,不大可能会出现明显的错误,也不大可能因为这段话的出处何在而挠头跺脚。提及这桩往事,我是想说学术批评对于克服以讹传讹的重要性。学术可以像梁任公所言那样为“天下公器也”,但更多时候,不过是圈内两三学友自娱自乐的事业。惟其自娱自乐,才能抵达学术的真境界,才能经由自娱自乐的“游戏”过程而凸显“游戏”内容的真假得失。而参与“游戏”的人,必须认真对待游戏:无论从“游戏”规则,到“游戏”内容。对学术“游戏”而言,真诚的、不留情面的学术批评,是收获学术真知,强化学术记忆、避免以讹传讹的关键所在。 遗憾的是,“八九”以来,吾国学者的天下担当不但深受打击、屡被摧残,而且学者之间对学术是非的执着越发罕见。前些年,还有一位来自海外,且招人嫉恨的方舟子冒天下之大不韪,蔑天下人之指指戳戳,为学术挑刺。可如今,当局连这样一位人士也忍受不了,关其网站,封其微博。这对已显疲弱的学术批评之挫伤,可谓是根本性的。没有了学术批评,放任种种学术造假、学术硬伤的存在,其结果必然是放任以讹传讹。所以,如何在体制上开放学术批评、容忍学术批评、保护学术批评,怕是在我国克服学术研究中以讹传讹的重要功课。 【附:相关讨论】 【谢晖】我契而不舍地连发这一组话题,有一层重要的想法是借此启发我正在指导的学生们。可好遗憾,这些学生们宁可对毫无意义的晒吃晒喝晒哈哈的行为点赞甚至评论,但对这种较为严肃的文字似乎明显“麻木不仁”。三份文字下,居然没见到一位正在指导的学生留有“足迹”。有时候不觉很失望! 【廷君】谢师,不必在意,没留足迹,不一定没有认真学习。 【谢晖】不是我在意不在意,而是学生们的留言,往往是老师了解其所思所想、兴趣爱好,并进而有针对性地指导的根据之一。特别是当老师和学生间见面机会本来就不多的情形下。我也知道,我在这里的留言大多数我直接指导的学生会看的,但只看不说,见到我也不说,我就只能处在黑处,对学生们的具体情形缺乏深入了解,自然不可能有针对性地指导。说到这里,我不禁回想起当年在法律博客上耕耘时,那批学生的素质,恨不得每天缠着我,把他们的想法给我一一道来——无论是我亲自指导的学生,还是其他老师指导的学生;无论是当时山大的学生,还是其他高校的学生,都是如此。学生间相互辩驳,也与老师认真互动、辩驳。正是这种认真,才有那么多堪称优秀、甚至杰出的学术人才产生。而这些年,在学术素养方面,学生们的表现实在令人失望的很。这或许不止是我的感受。人大、吉大、海大法学院一些教授或拒绝招博士生,或对招博士生看的很淡,他们告诉我的理由也与没有好的生源相关。有时我在反思,学生学术质量的直线下降,究竟出自我这位老师,还是学生,抑或出自我现在供职的学校?一句话,有时很劳神! 【旭东】我的猜测,一是好的生源被国外大学抢了。二是现在说话的环境不好,老师不说,学生思想也不会活跃。三是生存压力使得学生已没有朝气和过于广泛的责任感,自己活都没能力,那些太远。四是代沟,不知道怎么和老师互相沟通。五是蔑视那些吧,不理睬比理睬更是无视。六是,学生确实说也无益,批判的武器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 【谢晖】有种说法是:“一流出国了,二流保研考研了,三流就业了。结果是:三流发财当官了,二流从教了,一流变成痴呆(不懂国内规矩)了。”不知有无道理? 【旭东】您呢,本来应该属于既得利益集团,可非要听从召唤背叛自己的阶级。这对维护个人体制地位是非常不利的。 【少彬】谢老师,以讹传讹的东西太多;很多翻译的书很粗糙,国内翻译过来的有一本哈贝马斯的书,被人指出关键概念就有很多处错误。德国人表达本来就比较抽象晦涩,而关键概念多处翻译错误,我们不懂德语的也就只能各自理解了。不光是翻译错误,任意以自己个人风格表达被翻译的著作的一些关键表达,英文所指与汉文所指有很大不同也是一个问题。 【谢晖】少彬这个说法我同意。但即使如此,也应有个相对的标准。翻译问题可作例外,在语言学界,本来有一派就坚定地主张语言的不可译性。 【少彬】嗯,谢老师说得很对!受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