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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昶、王三秀:政府公信力的生成与流失_稻田

来源:法律博客 作者:基层司法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2-14
摘要:在政府公信力的信息传播过程中,政府既是信源又是编码者,公众既是信宿又是解码者,分别位于政府信息流动过程的两端。在传统社会中,政府形象的信息一般是通过公众和政府的面对面接触,或听闻人际关系网络中他人的

在政府公信力的信息传播过程中,政府既是信源又是编码者,公众既是信宿又是解码者,分别位于政府信息流动过程的两端。在传统社会中,政府形象的信息一般是通过公众和政府的面对面接触,或听闻人际关系网络中他人的闲谈叙议直接传达至公众。政府作为政府信息源头同时也编码出自身形象的信息成为传播符号,公众解码政府形象的信息并对其做出主观价值判断,将反馈至政府的信任感建立在对政府行为能有效增进自身福利的期望之上。这些反馈信息返回至政府,促使政府改进自身并修正其所理解的公众需求,使政府和公众之间的信任关系表现为连绵不绝、波动起伏的曲线。然而,当今信息时代的政府信息传播将面临着更为复杂的情况。这一传播过程如今不可避免地要在时空更为宽广的社会环境中发挥作用,需要依赖大众传媒作为信道,才能够瞄准广大社会公众以获取信任和支持。这也是当代传播学者一直所强调的:我们如今经历的是一种媒介化的政治生活,媒介塑造了我们的态度、认知和信念。[9]大众媒介承担了作为信道的信息传播功能,成为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实现相互沟通的桥梁。在一个不考虑噪音干扰影响的理想化的政府信息传播过程中,满足公众需求的政府信息被编码为相应政府形象的信息,这类政府形象的信息通过大众媒介忠实的传播至公众,被公众解码并获得对政府的正确认知,最终通过反馈表达出对政府的信任。可以认为,政府公信力正是通过上述有效的政府信息传播过程而得以生成。

正如信息论研究者所揭示的:任何信息传播过程都难以免于噪音的干扰。尤其是当我们将信息论模型应用于复杂社会环境下的政府信息传播过程时,无论是政府、大众媒介还是社会公众,都可能将自身的态度、需求和价值取向加诸于传播内容之中,并最终成为支配公众反馈其对政府信任与否的决定性力量。由此我们可以获得一个包含噪音干扰的政府公信力生成的完整信息传播模型,如图2所示。政府公信力的生成必须要克服种种的噪音干扰,实现对政府信息的有效传播。我们认为,当考察政府与公众之间信任关系是如何建立、丧失或恢复这些问题时,都需要将它们放在这样一个动态的信息传播框架中进行回答。

图2:政府公信力生成的信息论传播模型

资料来源:作者自制。

三、政府公信力的流失:政府形象信息传播过程中的噪音干扰

在信息论中,噪音是任何非属信息原意而加之于信号的附加物。[10]它外加于信号之上,在整体上降低了信号的有效性。噪音的负面作用在于增加了信息的不确定性或熵,使有效信息的总量减少。从信宿的角度来看,噪音所造成的更大不确定性显然是不受欢迎的。在政府公信力的信息传播过程中,噪音降低了信任所需要的有效信息量,损害作为信号或传播符号的政府形象信息,从而在根源上降低了政府与公众间信任关系的建构可能。无论在人际传播还是在政府传播的情境下,都很难想像作为信宿的个体会在缺乏对信源必要认知的情况下还会对其抱有信任感。同时,我们也难以期待政府信息传播中作为解码者和信宿的公民个体具备足够的能力可以从所接受到的信息中排除全部噪音,还原政府本来应有形象并对其做出公正的价值判断。

(一)编码噪音:政府隐瞒信息

在政府信息传播过程中,政府具有不容置疑的主导性地位。政府管理的黑箱性质使其拥有对政府全部信息的独占权——它既是政府信息的来源,同时也塑造了自身的形象符号。因此,部分政府官员可能利用政府在信息不对称中的天然优势,对政府信息的输出进行机会主义式的控制,由此成为政府编码自身形象信息时的噪音来源,导致政府不能有效展现其在理念、行为和绩效上的正确形象。现实中时常发生的现象是,我国有关政府部门对于公开什么信息、如何公开和向什么群体公开往往可以自主选择,向外公开的多为凸显政府政绩、夸大政府形象或者是其他常规性的行政程序信息,而相对敏感和较容易引起争议的信息则并不透明。中国政府透明度2014年度报告指出,有多达14个省级政府的透明度得分在70分的良好线以下,包括5个省级政府仍未超过60分的及格线。政府信息的公开质量依然偏低,尤其是在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公开程度上仍普遍处于较低的水准。[11]

政府隐瞒信息所造成的编码噪音使政府形象笼罩在一层黑幕之中。在政府信息透明度较低的情况下,大众媒介和公众很容易将政府的个别或局部的形象理解为全面或整体的形象,为他们非理性地主观臆测提供了空间。与之相对应的是,公众渴望知晓更为全面的政府信息,以对政府形象有更多了解。在人民日报社的一次调查中,被调查者普遍反映“政府会议新闻应压缩,只报道其中有新意的内容”,“一般会议讲话、文件可不登或摘要刊登”,“单纯指导工作的稿件不宜过多”,“应简化外事消息”。这一事实反映了形式主义或表面化的政府信息不足以消除公众对政府形象的不确定性,更无助于公众与政府之间信任关系的建立和维系。在人际交往中,我们不可能将信任加诸于一个无法了解的人。与之相似,尽管对政府形象信息的更全面披露并不一定会带来公众对政府信任感的积极反馈,但对政府形象信息的消极隐瞒却必然会造成政府公信力的流失。

(二)信道噪音:大众媒介扭曲信息

大众媒介指的是报纸、书籍、电视、网络、广播、视频等人们籍以传播各种信息、表达自己思想和意愿的舆论工具。这些大众媒介基于“专业性”、“更易接触到信源”等优势,已形成一套吸引和联系受众的有效机制。大众媒介是现代社会主要的传播信道,在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关系中,所需要建立政府形象认知的信息量较大,而且绝大部分信息都无法通过个人直接来获取。可以认为,在政府传播过程中,公众获取的政治信息主要是第二手或者是第三手的。[12]

责任编辑:基层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