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周,依然是忙忙碌碌。只不过,如今再回过头想想究竟在忙些什么,似乎依然还是像团迷雾,混混沌沌,让人看不清,看不透。 假若真要给过去的这一周做个总结的话,大概最想说的就是“数据”这两个字了。在大数据席卷整个社会的大潮流中,似乎人人都在谈论大数据,似乎处处都有大数据,法院系统也不例外。对法院系统而言,大数据就是司法大数据。站在综合部门,特别是文秘人员的角度而言,在司法大数据的口号下,最直接的影响就是文稿写作中,对数据的要求越来越多。比如,这一周的时间里,做的最多的就是在讨数据,逐项地,逐个部门地收集数据。 可是,我们收集到的是司法大数据吗?或许,我们对数据的要求是越来越多,不过,这种变多的要求不过是对数字的重视,而非数据。数字就是受理案件数、审结案件数、执结案件数、院庭长办案数、同比上升或下降……我们统计来统计去的,不过还是些冷冰冰的数字而已,与以往并无本质的区别。至于案件本身蕴含的诸多内容,在很大程度上还未实现数据化、信息化,而这或许才应是我们的司法大数据。只不过,残酷的现实好像是,从数据的采集与录入来看,案件信息的数据化似乎还没有真正地走起来,更妄谈司法大数据的运用了。 P.S.鸡年的元宵节赶上了周六,不过还是选择了独自过,有点落寞,不过还好会苦中作乐,给自己找了点乐子,其实不过就是手残刷了部韩剧《请回答1988》,豆瓣电影看过“790”,也算是完满。看的过程,又是哭又是笑,一些不愉快也给带走了一些。一个人也要好好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