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几何时,用掌握的法律知识为民众定分止争,是每一名法律人的人生追求,然而,种种无奈,理想总是不得不受到残酷现实的羁绊,我们能做的可能仅剩下保持自己的良知和追求简单幸福的凡人追求。幸福是什么?没有具体的标准,也许是一种感觉,也许是精神,也许是物质。必要的物质追求,生活的质量才有保障,但物质并不是唯一,精神的富有,才更为重要。天天生活在焦躁压抑中,绝不会有幸福可言。 每个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利和机会,没必要非要在入不入额上纠缠于别人的看法。生活给你关上了一扇门,同时又打开了另一扇门。何不冷静的思考一下自己的长处,换一种生活的方式?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入不入额,真的很重要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