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对于监狱办理罪犯减刑、假释案件的力量与机构设置问题,也是刑罚执行要认真研究与对待的问题。目前的主要冲突是,国家刑罚制度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办理的专业化与监狱基层民警岗位设置综合化、看守化之间的矛盾十分突出,以至于每季度监区上报给监狱的材料被打回,监狱呈报给法院的材料被退回的问题比较突出,这是什么原因呢?起于基层的第一手材料来自监狱从事“看守”岗位的一线民警,他们很少从事过罪犯减刑/假释案件的办理,即便是上面印发的一些新规的宣传、教育、学习,也很少落到实处,因为你要他24小时对罪犯不脱管,他怎么可能像预审、检察、法官、律师那样,静坐办公室去专心从事刑事卷宗工作呢?而且许多基层民警根本就没有办公桌,也没有电脑,基层兼职的刑罚执行民警,他们也不情愿拖着疲惫的身躯,牺牲自己好不容易盼来的如上所说的“看星星”的休息时间来加班,这是人之常情,正所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也。 因这些体制上的问题长期存在,必然会导致监区执法办案水平难以提高;关键是基层体制与岗位设置上的一些问题导致基层民警难以实现专业化。无论过去的三级管理,还是目前有些监狱推行的两级管理模式,都没有真正落实好刑罚执行专业岗位的设置与管理体制,就像社区矫正机构/人员编制的设置一样,目前各省、市的发展格局不规范、不平衡,有些地方社矫人员已纳入了警察授衔,而绝大多数地级、县级社矫机构尤其是司法所仍然没有统一授警衔,一个所长加一个女内勤的模式在我国基层司法所是相当普遍的;监狱也是一样,你不能长期以“安全为天”的传统思维来禁锢国家法制文明的进步需求,将基层所有监狱人的主要精力都投入到安全防范中去,而将刑罚执行、教育改造、狱内侦查等职能扔在一旁当成“二妈养的”,而是应基于监狱使命,必须选择监狱基层分类设岗、专业建警的警务思路与建警模式,以此适应国家刑罚制度日益昌明的趋势。 时至春去冬来,年末岁尾,虽有一些收获,但也有一些失望或无奈。我想,忙碌者或将继续忙碌,闲暇者也许继续闲暇,但愿自己与那些志趣相投的同行,能从一些看似功利但实则毫无价值的忙碌中,找到一些有价值的闲暇定位,除了思考一些业内流弊,继续并改进一些职场法则外,更需整理好自己的心情,积极打点行装,继续上路,以善待自己2017的完美人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