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裁判文书公开的意义 首先,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批量公开裁判文书,转变了过去文书公开零零星星、随意性强的状况,使文书公开走向了规范化和制度化,这对于真正通过文书公开倒逼司法权力规范运行、提升裁判质量、提高司法公信起到了决定性作用。 其次,裁判文书公开还掀开了法院的神秘面纱,让人们能够直观、真实地看到个案的案情、法院的认定过程和结论,法院不再神秘但并没有因此而丧失权威,反倒有助于在经历质疑的过程中赢得认可。 再次,裁判文书公开有助于发挥司法在推动社会进步中的作用。越来越全的文书公开在网上,让社会可以从多个角度了解和研究社会发展中的各类问题,不仅仅推动了社会科学研究,也有助于人们分析社会形势、预测社会发展,为党政决策、商业活动提供了可靠的依据,并为社会提供了更多的商机。 二、裁判文书公开的情况和变化 首先,法官在裁判文书公开上的自由度得到了控制。以前文书是否公开,法官有很大的裁量空间,现在制度规定的刚性越来越强,自由裁量空间越来越小。尤其是随着裁判文书不上网信息的逐步公开,裁判文书的公开范围正在逐步扩大。 其次,信息化在裁判文书公开上的作用有所体现。经过改版后的中国裁判文书网比原来更加好用,同时移动客户端的上线也方便了公众多渠道获取裁判文书。 再次,文书公开正在向立体化公开迈进。一二审、再审文书逐步实现了关联公开,这不仅方便了公众参阅,更关键是初步实现立体化公开,为公众多视角分析案件裁判提供了依据。 三、裁判文书公开未来发展的方向 首先,进一步提升网站的稳定性、友好性和易用性。随着海量文书集中发布,网站服务器承载能力将接受日益严峻的考验,为此,应当加强网站运维、扩容,确保不宕机、不掉线、响应速度不减慢。应进一步优化网站检索功能,让用户较为容易地定位需要的文书。 其次,注重推进立体式公开。在实现了一二审、再审文书相关联公开的基础上,还要考虑从重点案件、疑难案件、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等入手,推进经过必要隐名处理的庭审笔录、起诉书、答辩状、关键证据等的公开,让公众分析案情、研究裁判结论有依据,让社会监督裁判公正性、分析说理水平有凭证。对于重大案件还应当加强主动研判舆情,主动进行解读、释法,引导社会舆论,对于社会负面舆情,还要积极主动做好回应。 再次,推进裁判文书数据分析。文书公开所沉淀的大数据是分析社会形势、评判决策成效的重要依据,是构建诚信社会的重要参考,是发挥裁判文书等公共数据经济效应的重要资源。目前,大量的机构和个人在通过技术手段抓取裁判文书网的数据,对此,有关部门采取了严格管控的措施,但限制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公开的目的在于让社会去使用、数据的价值在于可以去分享。为此,应当探索建立招投标等合规的数据外包机制,让符合条件的机构批量分享裁判文书数据并进行大数据分析和利用,在允许此类机构借助裁判文书数据再利用从事营利活动的同时,应要求其承担将大部分核心分析结果反馈给法院使用,并开放给公众免费使用等的义务。在此过程中,要防止个别商家借此形成垄断、牟取暴利,又要防止相关部门与商家之间形成利益输送、产生廉政风险。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