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九届西部律师发展论坛的总结发言 刘桂明 2017年8月27日 贵阳 各位领导、各位嘉宾、各位亲爱的律师: 大家中午好! 各位可能听得出,我今天的问候声显然不如以往那么有力,原来是因为我身体今天早晨略有微恙。因为飞机延误而导致的昨晚,不,应当是今天凌晨两点才落地贵阳机场,一路折腾,终于使身体出了点毛病。以致于原定于今天下午与本地跑友去观山湖公园的约跑,也要不得不取消了。我抱病上台来发言,大家是不是需要鼓励我一下?(掌声) 尽管如此,我还是很高兴很兴奋。昨晚陈会琪律师代表会务组将我在机场接到我之后,我感觉又回到贵州了。许多人是来贵州,我自己感觉是回贵州。这里面原因诸多,因缘也很多,在这里就不说了。但是,我要强调的是,此次西部律师发展论坛的许多巧合。 第一个巧合,是第九届西部律师发展论坛开幕的日子,正是建国以来第一步有关律师的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通过的日子。1980年8月26日,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律师暂行条例》。如果说1979年12月9日是标志着我国律师工作层面的恢复重建,那么,《律师暂行条例》的通过则意味着我国律师制度层面的恢复重建。这是一个多么有纪念意义的日子啊! 一个多月前,包洪臣会长给我打电话邀请我来参会时,我一听是8月26日开幕时,就知道好事坏事同时来了。说好事是因为可以借此次论坛纪念我国律师制度恢复重建37周年,说坏事是因为我原本要去参加哈尔滨马拉松比赛而被耽误了。大家要知道,现在参加马拉松比赛要弄到一个指标不容易啊!这次哈尔滨马拉松赛,我是报名了,也中签了,可惜最后不得不放弃了。但是,为了律师工作,为了我曾经参与策划的西部律师发展论坛,这个放弃也是值得的。 第二个巧合,西部律师发展论坛又回到了当年策划创办的出发地。10年前的2007年8月17日,我、时任贵州省司法厅季林副厅长、时任省律师协会王心海会长与当时参加西南六省七方律师协作与业务研讨会的代表们共同商定,发起设立西部律师发展论坛,确定每年一届,由西部各省(市、区)律师协会轮流承办。当时,重庆市律师协会代表主动要求承办首届西部律师发展论坛,大家也是一致同意。十年过去了,许多人和事都发生了重大变化。但西部律师发展论坛却回到了贵阳,回到了贵州,这就意味着新的起点要来了。作为当年受聘的西部律师发展论坛总顾问,我是不是又回来了呢? 第三个巧合,三天前,全国律协发布新闻将在今年年底重启已经停办了6年的中国律师论坛。这是一个太有意义的巧合了!西部律师发展论坛办了九届,回到了当初策划创办的地方。中国律师论坛办了九届,却悄无声息地停办了。现在,西部律师发展论坛回来了,中国律师论坛也要回来了。 因为这么多巧合,也因为会务组的安排,我现在对本次论坛做一个简单的总结发言吧。因为这个回来的缘分,也因为西部律师发展论坛的会徽像个“回”字,我打算用五个关键词,也就是五个“回”字来汇报我的总结。 第一,“回归”,一个正在回归的平台。西部律师发展论坛是一个区域性、开放性、专业性的律师业务、律师事务所管理、律师协会工作的交流平台。按照当年我为西部律师发展论坛起草的“贵阳宣言”,西部律师发展论坛是一个西部律师共同合作的载体,也是一个西部律师共谋发展的平台。通过这个平台,我们西部律师可以相互交流、相互交锋、相互交心,最后实现“团结协作,共谋发展”。因为,我们的原则是:让每一位律师管理者与律师从业者积极地参与,自由地交流,愉快地合作。我们的目标是:通过交流,达成合作;通过合作,不断发展;通过发展,实现共赢。于是,这个论坛就成了西部律师一年一度的行业盛会、一年一度的思想盛宴、一年一度的同行交流、一年一度的同道切磋、一个西部律师期待向往的节日、一个西部律师再上台阶的标志。目前,西部律师发展论坛已在重庆、西安、南宁、呼和浩特、昆明、乌鲁木齐、成都、兰州等地举办了8届。论坛自举办以来,在加强西部律师法律服务、拓展律师服务领域、弘扬律师文化、发挥律师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依法治国方略深入实施、服务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可以说,这个论坛已经成为我国西部地区律师合作交流、谋划律师事业发展的重要平台。明年论坛将奔赴那个遥远的地方,但刚才马福祥会长说其实并不遥远的青海。今后,我们这个论坛还将去往西藏、宁夏、海南、山西等城市。 由此可见,这样的平台对律师来讲是多么重要,又是多么必要。正如当年我在发起策划创办中国律师论坛的定位一样,中国律师需要这样的地方,也就是我说的“四个地方”:这是一个先进经验交流的地方,这是一个优秀人才汇聚的地方,这是一个前沿思想碰撞的地方,这是一个法律文化展示的地方。 从中国律师论坛的即将回归到西部律师发展论坛的有序轮回,说明我们的律师渴望这样的平台,需要这样的平台,这就是我们律师的初心。总书记要求我们不忘初心,继续前进。我们中国律师确实需要不忘初心,在中国律师论坛、西部律师发展论坛这样的平台与载体引领下,继续前行,继续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