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天津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尹海林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尹海林身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纪律意识淡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在私人会所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宴请;违反廉洁纪律,明显低于市场价购买住房,谋取私利;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审批项目,造成国有资产损失。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尹海林开除党籍处分,由监察部报国务院批准给予其行政撤职处分,降为副处级非领导职务;收缴其违纪所得。 此前报道: 尹海林掌管土地多年 曾因8·12爆炸被责令作检查 2016年8月22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天津市副市长尹海林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尹海林出生于1960年,1978年考入刚恢复招生的清华大学建筑系建筑学专业(五年制),1983年毕业后一直从事规划设计工作。 国务院批复天津港“8·12”爆炸事故调查报告,建议责成天津市分管建设规划的副市长尹海林向市政府作出深刻检查。 尹海林被查恰逢中央巡视组对天津市“回头看”期间 2016年6月底,中央巡视组对天津、江西、河南、湖北四个省份展开“回头看”。尹海林是此轮“回头看”期间四个省市首名落马的部级官员。此前,中央巡视首轮“回头看”的四省市中,辽宁3名正副部级官员落马、山东1名副部级官员落马、安徽1名副部级官员落马、湖南多名地厅级官员被查。 尹海林简历 尹海林,男,汉族,1960年4月生,天津市人,198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8月参加工作,南开大学经济学系政治经济学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天津大学工学博士,正高级工程师。 1983年清华大学建筑系建筑学专业毕业后,先后任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总体规划所规划师,天津市城乡规划设计院规划师、六室副主任,市规划设计管理局(市土地管理局)总体规划室主任助理,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院长,市规划设计管理局(市土地管理局)局长助理、副总工程师、综合业务处处长。2000年起,先后任天津市规划设计管理局(市土地管理局)、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市规划局副局长、党委副书记。2007年任天津市规划局局长。2012年5月起,任天津市副市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规划局局长。(简历摘自天津政务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