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一篇名为《每对母子都是生死之交,我要陪他向校园霸凌说NO!》的文章在网络上流传—— “十年前的今天,我拼着命生下了儿子;十年前的今天,儿子拼着命来到我身边。每对母子都是这样拼着命才能相见,可是我却没有保护好他。”这样的文字让每一个为人父母者读来动容。 校园暴力,并不是一个“开过分了的玩笑”。 前不久,一张写着“我走了,无期,不见”的纸条记录了陕西省蓝田县一个初中女孩难以言说的痛苦。因被嫁祸“在其他宿舍偷钱”而被几名同学殴打讹钱,女孩在给父亲留下字条后“失联”。 福建省永泰县的初三学生小黄遭同班同学围殴至脾脏严重出血,经手术切除了脾脏…… 恶性事件屡禁不绝。人们不禁要问:这些动辄施暴的孩子都怎么了?在他们意识深处,究竟是什么因素导致暴行? “恶”与“恶作剧”之间 事实上,校园暴力一直是隐藏在升学率、光荣榜背后的校园“暗角”。 全国政协委员、曙光学校校长刘卫昌在调查中发现,“学校里的校园暴力情况很普遍”。刘卫昌说:“有很多是孩子在学校打了人,家长到学校也不作处理。学生在家里比较娇惯,在学校老师也没法处理,甚至有的学生还会打老师,师道尊严都受到冲击。” 刘卫昌的话并非空穴来风。有数据显示,从去年1月到11月,全国检察机关受理提请批准逮捕的校园涉嫌欺凌和暴力犯罪案件1881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3697人。 “恶”与“恶作剧”之间,如何划出清晰的分界线,成为治理校园暴力问题的关键所在。 对于校园暴力的界定,全国政协委员、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董事长俞敏洪表示,这是一个需要审慎思量的问题。“因为孩子的分辨能力有限,必须要告诉他们什么行为属于朋友之间的吵架打闹,什么行为则是绝对的校园暴力。”他建议,可以由青少年行为管理方面等专业人士,完成对校园暴力的准确界定,并逐步加强对相关知识的普及宣传。 校园暴力折射教育之殇 近年来,校园暴力呈现出低龄化、群体性、网络化的特点,不仅给孩子造成恐惧,留下心理阴影,也容易造成对他人、对社会的仇视与抵触。 全国政协委员、青海省工商联副会长韩兴旺认为,“很多家长说,不就是跟同学打架嘛?道歉或者拿钱就能解决了。学校为了自己的面子,也会选择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和孩子接触最密切、关系最亲近、对其影响最深的肯定是家长”,在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通许县乡村医生马文芳看来,“孩子的问题往往是一个综合折射,根源都在家庭教育。如果家长在预防解决校园暴力方面没有办法起到应有的责任,那么学校和社会有再完备的立法和措施也难以发挥很好的作用。” 加大违法成本 如果没有良好的规则与秩序,施暴者会变本加厉,无意施暴的人也难免最终滑向另一端。 今年1月,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公开征求意见稿)将治安拘留年龄从16岁降低到14岁,就是希望通过降低行政拘留被执行人的年龄起点,遏制住愈发严重的青少年暴力行为。 “未成年人的暴力行为大多发生在学校,但行使暴力的孩子的监护人也应该承担责任,不过人们往往忽略这一块”,全国政协委员、民革中央委员、民革四川省委副主委曾蓉认为,“保护未成年人不仅仅是学校、家长的责任,更应当从法律层面上对施暴人的监护人作出处罚规定。”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中山纪念中学原校长贺优琳对此亦深有同感,“对于青少年的暴力犯罪要加以惩戒,该追究刑事责任的要追究刑事责任,对监护人也应当作出‘连带’处罚”。贺优琳还建议,“很多青少年在暴力、血腥的网络游戏和信息中迷失自我,导致去模仿和传播不良行为。国家应尽快出台网络信息管理方面的有效制度,例如信息的分级和限制范围设置。” 在校园暴力事件中,其实没有旁观者。在自觉和不自觉中,我们每个人都已经成为构建秩序的一部分。这关乎生命尊严、关乎秩序构建、关乎与他人友善共处,因而更需要学校、家庭、社会各界,以更为积极的态度,承担起预防校园暴力的责任担当。 唯其如此,我们的校园才能真正安放每个孩子的青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