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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下栏目: 行政案件判决书

福建农民6年前暴力抗拆获刑 出狱后起诉当地政府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陈睿哲 人气: 发布时间:2015-07-09
摘要:林培章在莆田中院门前 六年前暴力抗拆获刑 出狱后起诉当地政府 福建农民林培章的两次维权 昨天,林培章诉莆田市三级政府征地拆迁行政违法案在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这场曾用“以暴制暴”方式解决的纠纷终于走上“法治”轨道。2008年4月,福建农民林培章在拆

福建农民6年前暴力抗拆获刑出狱后起诉当地政府

福建农民6年前暴力抗拆获刑 出狱后起诉当地政府

林培章在莆田中院门前

六年前暴力抗拆获刑 出狱后起诉当地政府

福建农民林培章的两次维权

昨天,林培章诉莆田市三级政府征地拆迁行政违法案在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这场曾用“以暴制暴”方式解决的纠纷终于走上“法治”轨道。2008年4月,福建农民林培章在拆迁赔偿协商未果的情况下,为阻止祖坟被强制拆迁,向拆迁人员投掷出两枚手榴弹,但未炸响。随后,林培章因犯爆炸罪、非法持有弹药罪被判有期徒刑6年6个月。2014年10月17日,林培章刑满出狱,此后他开始寻求司法途径解决问题,成为了当地诸多土地纠纷“民告官”案件一名最新的原告。昨日上午,庭审结束,审判长宣布择日进行宣判。

抗拆的“下策”

培章回来了。

消息在坂头村传开,村民们纷纷跑去看望这个刑满释放的罪犯,不少人还给林家丢下了三五百元的“赞助”。多年未见面,村民们无不怜惜地发现——培章瘦削得多了,也老了,上移的发际线里藏着几处伤疤,左耳听力受损。但是,当他摘下花镜和对方谈话时,人们仍能从他圆睁的双眼里看到他那股刚硬和执拗。这是令全村人望而不及的。

10月17日,58岁的林培章离开福建仓山监狱,回到了莆田市城厢区坂头村。此时距离他因爆炸罪和非法持有弹药罪被投入狱,已过去了六年半时光。他从监狱带回来了几样物品:一件涂写着各种抗议口号的保暖内衣、八张写满日记后塞进肛门偷带出来的小纸条,还有一摞向最高人民法院寄送申诉状的挂号信发票。六年半时间,林培章在监狱里写了足有二十多封申诉状,试图撤销2008年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他的定罪量刑。他绝食、抗议,被视为整个监狱的“抗改(造)”人员、问题分子。

自从十年前政府的征地拆迁工程涉足自己的田地时,林培章就始终处于反抗斗争的状态当中。这个退伍军人曾在2005年除夕给村干部写了一封“声明”,里面说道:“……现在我只能用一分为二的方式去救我家6口人的生活出路。一(上策),我已向市级部门汇报情况,望领导同志给我家安排出路。二(下策),以我的人权及生命,用当年军人的精神姿态向非法侵犯我的责任人讨回公道……坚持到底,胜利一定属于我家老少。”

林培章至今依然在“坚持”。出狱不到两个月时间,他状告莆田市、城厢区和霞林街道三级政府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行政违法,莆田市中院先拒后允(福建省高院接到林培章的上诉,裁定莆田中院受理),决定在12月10日开庭审理该案。再登公堂,林培章的身份从被告变成了原告。

开庭前两天,林家经常挤满了人。同村的村民中,很多人在多年前按照政府提供的价格交出了土地,回忆起来时会弱弱地叹口气说“差不多得了”或“也只能这样”,此刻的他们看待林的眼光,有种充满矛盾的敬佩和艳羡;除此之外,还有几位来自阔口、棠坡、顶墩、樟塘等村的村民,他们各个身背征地纠纷的案子,多年来上访、申诉,大都成了土地问题的“法律专家”——包括此次为林培章代理诉讼、此前也代理过当地众多案件的“维权人士”黄维德,原本也只是这样一个久病成医的失地农民。

“如果他一开始懂得走法律途径,就不必有这些遭遇了。”黄维德说。“他(林培章)的精神可嘉,但方式有待商榷。”另一位来自荔城区阔口村的村民说。

九年前林培章写给村里的声明中,“上策”没有见诸成效,而采取“下策”则让他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2005年,他在争执中用平锯伤到了执法的民警,因妨害公务罪被判刑一年;

2008年,他面对强行挖掘母亲坟墓的施工人员,将手中的军用手榴弹投掷到了人群中。前后两枚。

矛盾起始

12月10日早上,近百人涌向莆田市中院五号法庭,只能容纳约二十人的小法庭敞开着门,门外走廊里站满了旁听的民众。庭审开始后,香烟一阵阵地飘荡进屋。

在审判长忘带法槌的小插曲之后,庭审高效地进行起来。林培章和黄维德坐在原告席上,对面是代表莆田市市长、城厢区区长和霞林街道主任的代理辩护人。答辩、举证、质证、辩论,庭审展开。

诉诸法律对簿公堂,是“上策”和“下策”之外的第三条路,抗争了近十年、刚刚恢复自由的林培章,终于也有机会在上面走一遭了。当天他主要诉讼的,是莆田市三级政府征地的程序不合法。

莆田又称“荔城”,因盛产荔枝和龙眼得名。和其他农民一样,林培章家种有近5亩地的龙眼树,每年的收成能占全家生活开支的75%。然而投产了五年之后,这种生活被迫中断。

2005年初,“木兰溪防洪工程”指挥部和街道办的工作人员找到了林家。“当时他们说,征一亩地两万五千块,”林培章说,“我说好啊,要有相关证明,按法律程序来办。结果他们没有拿出来,就在那里用嘴巴讲。”

在一份2004年由莆田市国土资源局印发的《莆田市木兰溪防洪工程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中,对于征用耕地的标准明确规定为25000元/亩。但这个标准并不为林培章和众多村民接受。

庭审前两天,众人聚在林培章家里。“我们这里的标准是,按照一亩地作物年产值的25倍来补偿,但是把农民的地定为年产值1000元,太低了。种菜、种果树,哪怕是最便宜的西红柿,”黄维德拿起桌上的一个橘子打比方,在桌上反复敲击着、略显激动地介绍说,“一年下来也要三千吧?一千块太离谱了。”

没有谈拢的情况下,防洪工程的施工队已经进来了。按照莆田市城厢区检察院的指控——“2005年7月19日上午,林培章及其家人以工地施工占用其家田为由,破坏工地设施;派出所民警对其进行强制传唤时,其持平锯将民警的衣领砍破。”尽管林培章辩称自己是在争执中无意碰伤对方,而非蓄意砍人,他还是以妨害公务罪被追究了刑事责任。城厢区法院一审判决,莆田市中院二审裁定,驳回了林的上诉。一年徒刑。

当年审判的法庭上,林培章几乎罪无可辩。但昨日行政诉讼这一次,代理人黄维德发表起意见来条理清晰,声势迫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只有两种土地交付方式才是合法的:一,农民协商后自愿交付;二,土地资源管理部门通过法院强制执行交付。被告多年来采取的征地方式,都是不合法的。”

62岁的黄维德时而戴上花镜读取书面意见,时而摘下花镜,神情自若地抖动着双腿、直视着对面的三位被告代理人。旁听群众时时表示赞许。

两枚手榴弹

林培章的第一段牢狱生活于2006年7月18日结束。不到两年后,正当林培章还在四处为征地纠纷申诉时,“木兰溪防洪工程”的第二期已经悄然而至了。二期工程要征用林家的地,是林培章母亲的坟墓。

责任编辑:陈睿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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