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大儒王国维在《人间词话》中说:“古今之成大事业、大学问者,必经过三种之境界:‘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此第一境也。‘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此第二境也。‘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此第三境也。”显然,王国维先生所描述的“治学三境界”,只有像他那样成大事业、大学问者才能经历和品味得到。于我等凡桃俗李之辈而言,哪怕在一生中读了很多书,但能自成高格的终究寥寥。 古今中外的名流巨子们在读书问题上说过很多至理名言。明末清初思想家王夫之曾经说过,“夫读书将以何为哉?辨其大义,以修己治人之体也,察其微言,以善精义入神之用也。”美国天文学家惠普尔也有一句名言,“书籍是屹立在时间的汪洋大海中的灯塔。”这些闪耀着智慧光芒的励志之言,对于警醒世人、激励精神确实极具正向感召作用,也曾使无数一闻千悟的读书人因钟爱读书而“化渺小为伟大,化平庸为神奇”。尽管如此,读书犹如做事做人,不论是满腹经纶的八斗之才,还是学识浅陋的尺泽之鲵,并非人人皆为追求“修己治人”、寻觅“灯火阑珊”。在芸芸读书人中,有为追求真理理想而读书,有为成就职业事业而读书,有为谋求功名利禄而读书,有为丰富知识文化而读书,有为满足精神愉悦而读书,有为积累谋生资本而读书,等等。 与许多读书人一样,读书对于我来说,在不同的人生阶段有着不同的态度和追求。大体上,年少时读书为知,成年后读书为事,再后来读书为人。 在读小学和中学时,因处在一个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极其贫乏的困难时代,放下书包后需忙着砍柴、割草、干农活,平时除课本和偶有一些连环画以外是不可能有更多开卷有益的书读的,家里也根本没有条件来满足我静心读书的奢望。不过,我父母似乎比较懂得诸如“你知道得越多,你就越有力量”此类的道理,因此,即便当时过着饔飧不继的生活,也一直坚持供我上学,希望我长大后做一个有知识、有文化和能改变家庭命运的人。到了高中阶段,父母望子成龙的期待日甚迫切,压给我的至高任务就是在高考中能“金榜题名”。当时,父母对读书的理解很“狭隘”,也很“功利”,绝不允许我阅读除教科书以外的书,甚至于我偶尔从同学那里借读一本《青年文摘》,也会招来一顿训斥。 好不容易过了高考“独木桥”,跳出了“农门”,我终于迈进了为一众发小羡慕不已的大学校门。上大学后,图书馆告诉了我什么叫书海浩瀚,与见多识广的老师和同学们比较后我才发现自己有多么孤陋寡闻。不过,让我欣喜的是学校图书馆对所有学生一视同仁,不论出身贫富,只要有足够的时间和兴致,不愁无书可读。面对如此优越的读书环境,我当然没有理由让自己继续寒腹短识下去,暗下决心唯有多读书“增识见”,才能为自己找到安身立命之本。 当然,在没有父母老师严格督促的情况下,让一个被封闭落后禁锢已久的年轻人突然从可以“为所欲为”的绝对自由环境中静下心来读书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然而,“知识改变命运”这句话一直言犹在耳,它告诫我要珍惜得之不易的机会,养成爱读书的好习惯。在大学期间,虽然我并没有因爱读书而“为伊消得人憔悴”,读书也仅仅停留于由阅读搜集知识,用知识堆砌能力的层次,或者说读书只为摹仿某些东西,掌握做事的技巧和方法,遑论能“利用思考把糠和麦子分开”,但终究因多读书而让我学识渐长、眼界大开。“安其所习,毁所不见。”我不讳言,自己当时读书深受所学专业的影响,尤其偏爱阅读法律、哲学类的书,然后才是政治、历史、文学类,至于其他类的书却鲜有涉猎。又或许是受时代和环境的影响,在读大三时一度对西方哲学近乎痴迷,即使过着敝衣粝食的生活也舍得花钱去买弗洛伊德的《梦的解析》、叔本华的《意志与观念世界》、尼采的《瞧,这个人》等书来阅读,而且目的并不是为了“广情怀”,或者为自己找到“灯火阑珊”,而纯粹是兴趣盎然所致。 在别人思想的帮助下启发自己的思想,这样研精覃思的阅读是在我参加工作以后。宋代理学家朱熹说过,“大抵观书须先熟读,使其言皆若出于吾之口;继以精思,使其意皆若出于吾之心,然后可以有得也。”如果说我在学生时代读书还做不到口诵心惟、触类旁通的话,那么之后随着年龄的增大、阅历的变深、思想的成型,才慢慢感觉到泛泛读书对人其实并无多少裨益。读书,既为知,更应为事、为人。 在参加工作后的前十年,虽然读书于我主要出于提升司法素养的需要,但在这个阶段已开始对一些好书致力于熟读精思,坚持边阅读边思考,并且通过读书还收获了不少理论研究成果。在进入信息时代后,随着电脑手机和网络的普及,社会变得越来越焦虑浮躁,不少读书人感到难有一份安静心境读书,可是从没有消磨掉我对读书的执着和热情。特别是在担任领导职务后,读书又由业余爱好变成了硬性任务,我能深切感受到无论谋事为官还是修身为人,读书都是帮助我拓展视野、启发智慧、提升素养、培育能力的最好阶梯。因此,尽管法院内外事务常常让我应接不暇,然无论平时工作有多繁忙,身心有多疲惫,我都会安排一定的时间读书,而且阅读面反而比之前更广,不少鸿儒硕学的经典著作都成了我的选读书目。比如,我研读过亚当·斯密的《国富论》,也精读过大卫·休谟的《人性论》等,既为丰富知识、活跃思辨,又为洗涤灵魂、享受愉悦。 “常玉不琢,不成文章;君子不学,不成其德。”对于读书人而言,不管是磨穿铁砚为知读书,夙兴夜寐为事读书,还是潜神默思为人读书,如果能让知识真正成为根植于内心的修养,便算是达致了德性成就和人格完成。记得富兰克林曾经说过,“在读书上,数量并不列于首要,重要的是书的品质与所引起的思索的程度。”确实,兼收博采式的阅读固然很重要,但读书好比一日三餐,如果不讲究营养搭配,不注重吸收消化,即使摄入食物最多对人也无多少益处,即使读书破万卷或仍然是不辨菽麦的“书呆子”。因此,作为一名定分止争的法官,既要多读一些对处事为人有用的书,更要多读一些有益于思想和灵魂升华的书,并且在阅读过程中使自己真正沉浸到人类精神世界之中,唯此才能补足精神之“钙”,祛除行为之“垢”,筑牢思想之“魂”,浩浩然扬正义之剑,卓卓然敲公平之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