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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推动整个律师行业向免费咨询宣战?_阿桂(2)

来源:法律博客 作者:刘桂明 发布时间:2017-08-22
摘要:高子程会长,作为北京市律师协会的会长,也作为从刑事诉讼律师成长的行业协会会长,他讲述的是与协会共同成长的体验和想法。很多人对他当选北京市律师协会会长,觉得很意外,事实上也确实非常少见。因为我们原来的

  高子程会长,作为北京市律师协会的会长,也作为从刑事诉讼律师成长的行业协会会长,他讲述的是与协会共同成长的体验和想法。很多人对他当选北京市律师协会会长,觉得很意外,事实上也确实非常少见。因为我们原来的律协会长基本上都是非诉讼,或者说即使是诉讼律师也基本上是民事或者说是商事律师。高子程律师作为刑事辩护律师成长的北京律协会长,自然对北京律师协会的管理和改革有不同一般的体验和想法。他提出的关于创建北京律师智库的问题,其实就是希望每一个律师都要参与到与协会共同成长的行列中去。他说他渴望在座的各位精英积极地参与到协会的工作之中来,通过提出课题研究课题等工作,提出对国家有利或者说行业有利的任何设想。作为会长,他说律师协会就是要为我们的会员释放热情,展示才干,实现创意,搭建平台,每一位会员都可以通过协会这个平台来展示自己,来自金杜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黄滔律师,今天在演讲中讲到了关于中国律师业走向国际化、管理创新、风险防范等三个建议,告诉了我们与业务共同成长的传奇。对我们律师来讲,我们无论是怎么样的成长发展,都离不开律师业务的发展。律师业务的成长发展,应该是我们律师业的基本,也是我们律师所的根本。黄滔律师讲到的律师业务国际化的建议,既有关于律师业务的操作建议,也有关于律师业务发展与改革的建议,更有关于律师业务发展规则的改革建议。这三个建议,尤其是如何防范利益冲突的建议,我想对我们律师与业务共同成长,一定很有意义。

  朝阳区律师协会曾被我们媒体笑称为北上广之外的“中国第四大律师协会”,今天演讲的王清友会长,对此没有回应。他今天也没有说朝阳群众,而是说朝阳律师这个群体。他今天的发言告诉我们的是与群体共同成长的探索实践,看得出这是一位接地气的律协会长。因为他不仅仅注意到了我们律师群体这个主体,而且还注意到了为我们律师群体服务的行政力量,也就是我们律所的行政主管及其助理人员。这个群体,我们原来是否关注过呢?我想,无论过去是否关注,我们都要考虑到这个群体的存在,都要关心关注爱护这个群体。更重要的是,王清友会长还提到了关于我们律师本身这个群体如何进行规范管理与规则管理的问题。他认为行业协会一定要回归本质。本质就是服务与管理,如果没有服务只谈管理,行业协会一定没有未来,这个问题现在确实非常突出。所以,作为一位来自于我国最大的基层律师协会,也是最接地气的基层律师协会会长,王清友会长告诉我们的与群体共同成长的工作经验,很有借鉴参考价值。

  最后一个出场的张青松律师,作为我国第一家专门从事刑辩业务的律所创始人,今天他提出了三点建议,一是律师协会、法官协会和检察官协会以及法学会能否联动建立法律共同体的共同执业道德标准,二是不同职业群体的协会能否建立联合体以形成一种高效的处理法律之间争端的联络机制,三是律师协会能否推动几个协会联合起来建立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共同培训体系。可以说,这三个建议都是围绕法律共同体的制度建设问题。关于法律共同体的制度建设,我们呼吁了十多年但到现在还只是一种理念,成为制度现实可能还需要大家更多的共同的努力。所以,张青松律师今天讲述的是我们与制度共同成长的呼吁和建言。在法律共同体的制度建设中,从律师中选任法官和检察官,这是制度建设的一个良好开端。作为刑事辩护律师,张青松律师显然更希望法律共同体能够早日成为制度现实,所以特别希望与制度建设共同成长。这对我们律师协会来讲,如何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如何推进制度建设,同样非常关键。

  以上十位律师的发言,都很精彩,都很有分量。每位发言人发言的关键词都告诉我们,今天的会议内容丰富,形式活跃。作为首次论坛的东道主,彭学军律师刚才在欢迎致辞中讲到了业态这个流行词汇,于是我想起了常态这个特殊的词汇。我们这个论坛的聚焦点与关键词,正好就是中国经济新常态。正如刚才李公田同志提到的,当下中国律师业一定要认真研究经济新常态。

  我认为,中国律师业作为法律服务的生力军,如何实现中国经济新常态,将取决于以下的前提与条件:

  一是上层表态。这个表态就来自今年6月中办和国办印发的《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有律师说这个意见没有价值,这是不对的。在我看来,这个意见很有价值,关键是如何落实。制度当然有价值,但是有价值还在于如何落实。在这个意见中,有四句话非常关键,请大家一定要记住,这就是高层也就是党中央国务院对律师制度与律师队伍的重要表态,也就是四个重要的表述。具体内容是:律师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法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律师队伍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是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

  同时,中央还对律师的作用作了如下评价: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律师事业不断发展,律师工作取得显著成绩,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这四个“重要”的表述,就是中央文件给我们中国律师业在未来一段时间之内最关键的政治定位和制度定位。现在,上层的表态已经非常明确,我们如何作为就将非常关键了。

  二是行业心态。对于行业作用的发挥,对于职业使命的担当,对于专业价值的体现,我们律师也应该抱有什么心态,需要大家认真思考。比如说当法律共同体的制度建设开始推出在律师当中选任法官检察官的时候,我们冷嘲热讽还是积极参与,我们是消极观望还是积极推进。所以,对于诸如一带一路等国家发展战略,我们既要有一种平和的心态和理性的心态,更要有积极的心态与热切的心态。

  三是职业姿态。作为一个法律职业,每一位律师一定要有一种开放的姿态、一种包容的姿态、一种团结的心态。因为我们一个律师的表现,其实就代表了一个行业,代表了一种职业。所以,每一位律师的表现,其实很重要。尽管你不是会长,尽管你没有当领导职务,尽管你知名度不高,但是你代表了中国律师。所以,每一位律师的职业姿态非常重要,这不仅关系到我们律师职业形象的内在素质与外在气质。

责任编辑:刘桂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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