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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推动整个律师行业向免费咨询宣战?

来源:刘桂明 作者:刘桂明 发布时间:2017-08-22
摘要:——在“首届中国经济新常态-法律服务精英论坛”的总结2016年7月8日北京刘桂明各位领导、各位律师、各位朋友: 作为主持人,今天一个下午的论坛,一方面我为大家演讲穿针引线,一方面也是我的一个非常好的学习机会。今天我们的会议,尽管策划时间非常短促,但
——在“首届中国经济新常态-法律服务精英论坛”的总结2016年7月8日北京刘桂明各位领导、各位律师、各位朋友:  作为主持人,今天一个下午的论坛,一方面我为大家演讲穿针引线,一方面也是我的一个非常好的学习机会。今天我们的会议,尽管策划时间非常短促,但是却开成了一个最有成果的论坛。  今天论坛的主要成果首先体现在我们中国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会长王俊峰的开篇致辞中,会长说,今年是特殊的一年,既是全国律协成立30周年,也是《律师法》颁布20周年,还是十三五发展规划的元年。对法律人来说,最重要的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年。  体现在作为中国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与北京市司法局副局长的李公田同志对中国经济新常态在本次论坛的讨论定位中,李局说,我们要研究党的十八大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十三五发展规划以及当前国家的经济政策。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律师行业如何贡献力量,怎么开展我们的法律服务工作。  论坛成果还体现在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创始人彭学军律师的欢迎致辞中,还体现在中国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秦丽萍律师宣读的倡议书中。当然,最多的是体现在每一位发言人发言的丰富内容以及每个发言人的具体建议和想法中。  接下来,就让我们用一个关键词“共同成长”,一起来回顾一下每一位发言人的精彩演讲:  第一位演讲的汉坤律师事务所的创始合伙人李朝应律师给我们讲了与客户共同成长的故事,讲到了他们如何带领客户、启发客户、服务客户,最后实现了与客户共同成长的成功案例。于是,建所12年来,创造了汉坤的辉煌。他们汉坤所尽管已经创造了辉煌,但真正为许多同行所知,还是这几年的事情。由此可见,他们是多么低调。好在我们这个法律服务精英论坛明年将由汉坤律师事务所来承办,明年我们一起去走访一下汉坤所,以揭开他们神秘的面纱。今天李朝应主任第一个出场,既显示了汉坤所邀请大家参会的热情,更显示了他们明年办好论坛的信心。  作为竞天公诚所的创始合伙人,也作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金融证券专业委员会主任,还作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WTO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张宏久律师今天特意用了翔实而丰富的课件,讲述了与中国共同成长的故事。在今天所有发言的律师当中,他是最年长的律师,所以他有资格和资本来介绍与中国共同成长的经历。如果说1949年出生的人正好就是与新中国共同成长,曾经担任过全国律协副会长的付洋就是1949年出生的。张宏久律师今天发言的关键词,就是中国改革开放30年多年来的发展变化。尽管他无法讲述新中国建国60多年来的变化,但他今天讲述了改革开放后的中国30多年来的成长与发展。他见证了中国律师业从1993年律师业改革从开始到现在的历史,中国律师业获得突飞猛进的发展,首先就是从证券律师业务开始的,所以,他是与中国崛起共同成长的中国律师。  第三位演讲的刘红宇律师,是从银行出来做律师的。所以,她今天的发言讲的是与行业共同成长的经历。她说的行业的变化既是银行业的变化,也是律师业的变化。这个变化就是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变化,就是一个人的变化,也就是北京律师乃至中国律师的发展变化。因为这个变化,我们每一位中国律师都成长了,都慢慢地成熟了。她还特别说到从律师中遴选优秀人才去当法官检察官的问题,她认为我们的行业协会对此是不是可以有一些更大的作为。这是她对行业协会的建议,相信也是广大律师对行业协会的希望。  蒋勇律师是一位善于讲故事的律师,通过他的课件,我们听到了好几个与市场共同成长的故事。他说让专业有价,就是希望专业在市场中有价,让专业回归市场,让专业在市场上获得应有的地位。从这里,我们可以联想,作为律师除了正常的法律服务之外,我们还有没有可能开发新的亮点,开辟新的市场。比如说关于咨询业务的突破,就是蒋勇律师的发言带给我们的启发。他说,我们希望推动整个律师行业向免费咨询宣战,能够真正把我们这么多年以来难以改变的事情做起来。过去免费咨询对于律师来说,对当事人来说都没有任何好处,免费咨询就是没有咨询。如何改变这种现状?如何才能做得更好?那就是开始咨询付费,付费是靠谱的前提。不是说,我们看重这点钱,而是要使这件事情有一种仪式感,可以让客户承认律师的价值。所以,他们推出了“食悟饭局”的创意举动,希望借此重新定义法律咨询的形式。  最近这两年,有两位律师的演讲经常会很巧合地安排到一起。今天又是如此,在蒋勇律师演讲之后,就是肖微律师出场了。一般来说,肖微律师出场时首先要对蒋勇的调侃作一下回应。今天,我们又看到了这个有趣的场面。他对蒋勇在“食悟饭局”的5999元的报价,提出了“5555元”的回应价。肖微律师今天的演讲别具一格,他利用“姥姥不疼、舅舅不爱,散兵游勇、占山为王,诸侯纷争、群龙无首,刀耕火种、人拉肩扛,散沙一团、各自为战”等通俗的成语提出了律师管理当中存在的问题,也就是说他讲述了与管理共同成长的感悟。事实上确实如此,他所思考的问题正好也是我们大家所关注的管理创新的瓶颈,这个瓶颈在哪里呢?为此,他特别提到了建立平台的重要性。君合所已经搭建了一个叫做“律携”的App,希望把全国律协通过注册和地域和专业都可以上线,能够实现在全国找哪一个律师都通过线上解决。他的主张就是,无论是有偿还是无偿,无论是求职还是招聘,都在可以各种互助平台上实现。最后,他的结论是,打仗不能光有汉阳造,我们还得有新武器。  第六位演讲的林志炜秘书长,不是普通意义上的执业律师,但他是执业律师中的公职律师。他认为,律师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与仲裁委以仲裁等方式为当事人提供解决纠纷的服务,有许多共同点。作为北京仲裁委秘书长,他给我们带来了与创新共同成长的建议。他说的创新,就是领域的创新,就是地域的创新,就是方式和方法的创新。只有创新,才有共同成长,才有共同发展。为此,他特别倡导推进法律共同体建设。他告诉我们,在仲裁员中律师占30%,在国外的仲裁机构中律师比例更高。理念上的共同体与方式方法上的共同体,可以共同努力构建更加和谐更加有效的商事争议解决的大环境,从而为当事人创造更好的环境与条件,为大家做好服务。  高子程会长,作为北京市律师协会的会长,也作为从刑事诉讼律师成长的行业协会会长,他讲述的是与协会共同成长的体验和想法。很多人对他当选北京市律师协会会长,觉得很意外,事实上也确实非常少见。因为我们原来的律协会长基本上都是非诉讼,或者说即使是诉讼律师也基本上是民事或者说是商事律师。高子程律师作为刑事辩护律师成长的北京律协会长,自然对北京律师协会的管理和改革有不同一般的体验和想法。他提出的关于创建北京律师智库的问题,其实就是希望每一个律师都要参与到与协会共同成长的行列中去。他说他渴望在座的各位精英积极地参与到协会的工作之中来,通过提出课题研究课题等工作,提出对国家有利或者说行业有利的任何设想。作为会长,他说律师协会就是要为我们的会员释放热情,展示才干,实现创意,搭建平台,每一位会员都可以通过协会这个平台来展示自己,来自金杜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黄滔律师,今天在演讲中讲到了关于中国律师业走向国际化、管理创新、风险防范等三个建议,告诉了我们与业务共同成长的传奇。对我们律师来讲,我们无论是怎么样的成长发展,都离不开律师业务的发展。律师业务的成长发展,应该是我们律师业的基本,也是我们律师所的根本。黄滔律师讲到的律师业务国际化的建议,既有关于律师业务的操作建议,也有关于律师业务发展与改革的建议,更有关于律师业务发展规则的改革建议。这三个建议,尤其是如何防范利益冲突的建议,我想对我们律师与业务共同成长,一定很有意义。  朝阳区律师协会曾被我们媒体笑称为北上广之外的“中国第四大律师协会”,今天演讲的王清友会长,对此没有回应。他今天也没有说朝阳群众,而是说朝阳律师这个群体。他今天的发言告诉我们的是与群体共同成长的探索实践,看得出这是一位接地气的律协会长。因为他不仅仅注意到了我们律师群体这个主体,而且还注意到了为我们律师群体服务的行政力量,也就是我们律所的行政主管及其助理人员。这个群体,我们原来是否关注过呢?我想,无论过去是否关注,我们都要考虑到这个群体的存在,都要关心关注爱护这个群体。更重要的是,王清友会长还提到了关于我们律师本身这个群体如何进行规范管理与规则管理的问题。他认为行业协会一定要回归本质。本质就是服务与管理,如果没有服务只谈管理,行业协会一定没有未来,这个问题现在确实非常突出。所以,作为一位来自于我国最大的基层律师协会,也是最接地气的基层律师协会会长,王清友会长告诉我们的与群体共同成长的工作经验,很有借鉴参考价值。  最后一个出场的张青松律师,作为我国第一家专门从事刑辩业务的律所创始人,今天他提出了三点建议,一是律师协会、法官协会和检察官协会以及法学会能否联动建立法律共同体的共同执业道德标准,二是不同职业群体的协会能否建立联合体以形成一种高效的处理法律之间争端的联络机制,三是律师协会能否推动几个协会联合起来建立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共同培训体系。可以说,这三个建议都是围绕法律共同体的制度建设问题。关于法律共同体的制度建设,我们呼吁了十多年但到现在还只是一种理念,成为制度现实可能还需要大家更多的共同的努力。所以,张青松律师今天讲述的是我们与制度共同成长的呼吁和建言。在法律共同体的制度建设中,从律师中选任法官和检察官,这是制度建设的一个良好开端。作为刑事辩护律师,张青松律师显然更希望法律共同体能够早日成为制度现实,所以特别希望与制度建设共同成长。这对我们律师协会来讲,如何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如何推进制度建设,同样非常关键。  以上十位律师的发言,都很精彩,都很有分量。每位发言人发言的关键词都告诉我们,今天的会议内容丰富,形式活跃。作为首次论坛的东道主,彭学军律师刚才在欢迎致辞中讲到了业态这个流行词汇,于是我想起了常态这个特殊的词汇。我们这个论坛的聚焦点与关键词,正好就是中国经济新常态。正如刚才李公田同志提到的,当下中国律师业一定要认真研究经济新常态。  我认为,中国律师业作为法律服务的生力军,如何实现中国经济新常态,将取决于以下的前提与条件:  一是上层表态。这个表态就来自今年6月中办和国办印发的《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有律师说这个意见没有价值,这是不对的。在我看来,这个意见很有价值,关键是如何落实。制度当然有价值,但是有价值还在于如何落实。在这个意见中,有四句话非常关键,请大家一定要记住,这就是高层也就是党中央国务院对律师制度与律师队伍的重要表态,也就是四个重要的表述。具体内容是:律师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法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律师队伍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是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  同时,中央还对律师的作用作了如下评价: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律师事业不断发展,律师工作取得显著成绩,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这四个“重要”的表述,就是中央文件给我们中国律师业在未来一段时间之内最关键的政治定位和制度定位。现在,上层的表态已经非常明确,我们如何作为就将非常关键了。  二是行业心态。对于行业作用的发挥,对于职业使命的担当,对于专业价值的体现,我们律师也应该抱有什么心态,需要大家认真思考。比如说当法律共同体的制度建设开始推出在律师当中选任法官检察官的时候,我们冷嘲热讽还是积极参与,我们是消极观望还是积极推进。所以,对于诸如一带一路等国家发展战略,我们既要有一种平和的心态和理性的心态,更要有积极的心态与热切的心态。  三是职业姿态。作为一个法律职业,每一位律师一定要有一种开放的姿态、一种包容的姿态、一种团结的心态。因为我们一个律师的表现,其实就代表了一个行业,代表了一种职业。所以,每一位律师的表现,其实很重要。尽管你不是会长,尽管你没有当领导职务,尽管你知名度不高,但是你代表了中国律师。所以,每一位律师的职业姿态非常重要,这不仅关系到我们律师职业形象的内在素质与外在气质。  四是事业状态。我一直认为,我们律师应该拥有一种激情的状态。通过今天的论坛,我们都体会到,中国律师应该有一种向上的状态、向前的状态、向善的状态。所以,中国律师无论是做业务还是做公益,都要将律师职业当成一种事业。在中国经济新常态下,我们律师业应该有什么样的转变,需要大家共同研究与思考。  最后,我来回应一下彭学军律师提到的发展业态。在15年前的首届中国律师论坛上,我们就提出了中国律师业在新世纪应该追求的四个发展业态,那就是规范化、规模化、品牌化、专业化。15年过去了,这四个发展业态,依旧是我们中国律师业的追求目标。  现在,我宣布首届法律服务精英论坛正式闭幕,期待明年由汉坤律师事务所承办的第二届论坛!感谢大家的积极参与,感谢竞天公诚所为本次论坛所付出的辛劳与智慧!关于设立中国经济新常态法律服务精英论坛的倡议秦丽萍(中国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宣读:  各位律师、朋友们,大家好!我代表中国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宣读关于设立中国经济新常态法律服务精英论坛的倡议。  中国已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经济新常态,是中央对于当前经济发展阶段性特征的重要判断。随着发展进入新常态,增长速度正在高速转向中高速,发展方式正从规模速度型粗放增长转向质量效率型集约增长,结构调整正从增量扩能为主转向新增长点。经济新常态形势下给中国法律服务行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同时也提出新的要求。  为正确认识法律服务业在经济新常态中的角色定位,找准服务经济新常态的着力点,更好地服务国家十三五发展规划以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互联网+行动计划等重大发展战略,中国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决定设立"中国经济新常态法律服务精英论坛"。论坛认真贯彻中央精神,努力团结联系法学法律界人士,加强法律事务研究和业务交流,深入研讨经济发展中前沿的法律问题,推动法律服务业主动地适应和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论坛举办时间,视情况每半年或每一年举行一次。中国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2016年7月8日 “中国经济新常态下法律服务精英论坛”第二届会议会议手册一.会议主题  本次研讨会围绕律师行业在经济新常态下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探讨和交流在全球化和科技迅猛发展的大时代背景下,律师行业如何寻求发展路径、抓住机遇、迎接挑战、顺势而为。二.会议时间  2017年7月6日,下午14:00–20:00,签到13:30–14:00三.会议地点  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北京办公室(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一号东方广场中一座9层)四.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  承办单位: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五.会议议题  1.公司制律师事务所的核心要素  近年来律师界有大量关于公司制律师事务所的讨论,这些讨论涉及律所决策、管理、分红和运营机制的方方面面,并进一步触及律所的核心文化和价值观。不同律所和律师个人对公司制律师事务所的理解角度也不尽相同。究竟什么是公司制律所的内核呢?大家认为一家律所应当具备哪些核心要素才能被称之为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制律所?  2.中国律师事务所的国际化以及国际所的中国战略  律所的国际化往往是伴随一国经济的发展以及企业客户的成长和国际化。随着中国企业的快速成长、对国际经济活动参与度的加深,以及一带一路国策的进一步深入实施,中国律师事务所的国际化进程会是何种形式?将会达到怎样的深度?同时,我们如何看待国际所的中国战略?如何看待自贸区的联营所以及中国所和外国所之间联盟的发展?  3.科技发展对律师行业的影响  科技的发展(比如互联网和人工智能领域的飞速发展)也正在对律师行业的未来构成深刻影响。大家如何看待大时代背景下律师行业所面临的挑战和机遇?如何采取行动应对?六.会议议程13:30–14:00签到14:00–14:15开幕及致辞  主持人:中国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民主与法制》杂志社总编刘桂明先生  致辞:北京市司法局副局长李公田  承办单位汉坤律师事务所代表14:15–15:30会议主题发言14:15–14:45第一部分议题发言(公司制律所的核心要素)  周志峰律师发言(方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彭学军律师发言(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14:45–15:00第二部分议题发言(律所的国际化)  李晓鸣律师发言(汉坤律师事务所合伙人)15:00–15:30第三部分议题发言(科技发展对律师行业的影响)  何菁律师发言(安杰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  涂能谋先生发言(理脉首席执行官/联合创始人)15:30–15:50茶歇及合影15:50–17:30圆桌研讨及对话15:50–16:20第一部分议题研讨(公司制律所的核心要素)  刘光超(道可特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主任)  王清友(安理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主任)  杨光(兰台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主任)  朱宁(卓纬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16:20–16:50第二部分议题研讨(律所的国际化)  黃滔(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孔鑫(通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林志炜(北京仲裁委员会秘书长)16:50–17:30提问及互动环节17:30–17:40交接仪式:第三届中国经济新常态下法律服务精英论坛17:40–20:00晚宴(地点:东方君悦酒店君府1宴会厅)会议邀请嘉宾名单按姓氏拼音字母排序,排名不分先后1.陈宇(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2.程璇(中国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理事、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3.晁毅军(汉坤律师事务所合伙人)4.崔瑜(中伦律师事务所运营总监)5.何菁(安杰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6.黃滔(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7.黄云艳(中银律师事务所合伙人)8.孔鑫(通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9.李公田(北京市司法局副局长)10.李华鹏(中国律师杂志社事业发展部主任、中国律师微信平台主编)11.李迅(中国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金杜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办公室主任)12.李妍(中国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理事/特邀研究员、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13.李海波(金诺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主任)14.李晓鸣(汉坤律师事务所合伙人)15.李朝应(中国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汉坤律师事务所合伙人)16.李卓蔚(中国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特邀研究员、汉坤律师事务所合伙人)17.廖鸿程(中国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特邀研究员、乾成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主任)18.林志炜(北京仲裁委员会秘书长)19.刘光超(中国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特邀研究员、道可特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主任)20.刘桂明(中国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民主与法制》杂志社总编)21.刘瑞起(中国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执行院长)22.彭学军(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23.石红英(中国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特邀研究员、首都师范大学副教授、英岛律师事务所律师)24.孙卫宏(中国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特邀研究员、尚公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25.孙莹(双利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执行合伙人)26.涂小琴(中豪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7.涂能谋(理脉首席执行官/联合创始人)28.王清友(中国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朝阳区律师协会会长、安理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主任)29.王凤梅(律新社创始人/CEO)30.王婷(金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31.汪飞(中豪律师事务所合伙人)32.吴静(中国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特邀研究员、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33.杨光(兰台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主任)34.杨树英(京师律师事务所公司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35.杨兆全(威诺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主任)36.云大慧(道可特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管委会主任)37.尹亚莉(中国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研究部主任助理/中世律所联盟副秘书长)38.郑小敏(卓纬律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39.周志峰(方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40.朱宁(中国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理事/研究部副主任、卓纬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
责任编辑:刘桂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