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年“零处罚”真奇葩
来源:张春生 作者:张春生 发布时间:2017-07-17
摘要:时事评论 全年“零处罚”真奇葩 重庆市建筑、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职责不清;安全监管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一些部门2016年安全执法“零处罚”,一些部门手工制作执法文书,部分行政处罚案件立案查处未经单位负责人审批。(人民网7月13日) 安全生产监管问题
时事评论 全年“零处罚”真奇葩 重庆市建筑、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职责不清;安全监管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一些部门2016年安全执法“零处罚”,一些部门手工制作执法文书,部分行政处罚案件立案查处未经单位负责人审批。(人民网7月13日) 安全生产监管问题突出,这是很不正常的现象。因为“安全重于泰山”的口号已喊了多年,应该说达到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连普通百姓都会认为安全是第一重要。而我们的一些地方,还仍不以为然,没有真正重视起来。不是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完善、安全监管机构不健全、安全监管职责不清,就是安全监管执法不严格、不规范、安全生产责任考核不到位。甚至出现全年“零处罚”的奇葩现象。可谓让人费解。“零处罚”,乍一听,这是一种好现象。但仔细一想,却不竟然。因为,世界上还真没有做得十全十美的事。一个地方,一年之内,没有发现一起违犯安全生产规章的事吗?“零处罚”的背后,从客观上反映出来的是我们的监管不到位,我们的责任没落实,我们的执法无力度。从主观上反映出来的则是我们对安全生产的重视不够,我们的安全意识淡薄,我们的责任心不强,我们的工作作风不实。安全生产重于泰山,这不能只是一个口号,而要成为我们的行动。“零处罚”并不意味着我们的生产都安全,那只是一种侥幸。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千万不能“护犊子”。绝不能把对安全问题的放纵当作是对生产单位的爱护。更不能把放松监管作为一种权钱交易。要知道 ,监管的稍稍放纵,等来的也许将是一场或大或小的灾难,留给我们的则将是无法抹去的终身悔恨。没有安全作保障的生产,是不法的生产,是不人性的生产,也是不道德的生产,不可能有前途的生产。我们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部门,要自严自谨,把握好职责的分量,站好自己的岗,严格监管,勤于监管,敢于监管,善于监管;发现问题,敢于及时纠正,敢于依法办事;在是非面前,能立场坚定,黑白分明,铁面无私。只有尽心尽力地履行好我们的职责,才能使一切生产都在安全的环境下进行,我们才能上不愧于党,下不愧于民。(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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