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冠杰律师电话】注册商标遭受侵害的行为是哪些?
来源:重庆法律 作者:重庆法律 发布时间:2017-06-21
摘要:法律咨询 在生活中,经常出现注册商标遭受侵害的行为,那么法律咨询小编给大家列举了一下几点,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法律咨询电话18924582749或
法律咨询 在生活中,经常出现注册商标遭受侵害的行为,那么法律咨询小编给大家列举了一下几点,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法律咨询电话18924582749或0755-83210049】2、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的;3、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后,这类案件由人民法院经济庭审理。4、另一类是属于刑事诉讼的案件: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包括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可以并处罚款外,对直接责任人员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我国刑法第127条规定,违反商标管理法规,工商企业假冒其他企业已经注册的商标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五)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相信通过本文的学习,大家对注册商标遭受侵害的行为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但是实际生活中,商标诉讼构成的具体情况会有所不同,如果您现在正遇到关于商标侵权方面的问题,而,您又多关于商标的相关知识知道的不是很多,您可以具体咨询一下律师,让律师具体帮助您分析一下。更多商标权的法律咨询访问网址http://www.dggfl.net/html/2017/flzs_0621/334.html更多律师服务请访问瀚沣(冠杰)律师事务所官方网站 http://www.dggfl.net瀚沣(冠杰)律师事务所联系电话冠杰 18924582749或0755-83210049;重庆17318410031 或 023-868276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