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权示证的义务
来源:章法律师团队的博客 作者:章法律师团队的博客 发布时间:2017-06-20
摘要:对于普通老百姓而言,生活中有各种各样不得不面对公权力的情形,出门在外被警察拦住查验身份证当属绝大多数成年人共同遭遇过的事。 身份证作为公民个人隐私信息记载的权威证件,不是随随便便就能被人查询、获取的。作为国家合法的暴力机关,警察的一举一动,
对于普通老百姓而言,生活中有各种各样不得不面对公权力的情形,出门在外被警察拦住查验身份证当属绝大多数成年人共同遭遇过的事。 身份证作为公民个人隐私信息记载的权威证件,不是随随便便就能被人查询、获取的。作为国家合法的暴力机关,警察的一举一动,尤其需要一丝不苟、合符规范,讲究法律的正当程序,并严守“法无授权不可为”的铁律。否则,就像一柄剑一样,越是锋利,越有可能伤人犯错。将警权关进制度的笼子,是警权合法性与良好声誉塑造的最为重要的策略。警察在法定情形下依法执行职务(——一个前提假设)查验公民身份证时,要不要主动出示警官证?或者说,公民在被要求出示身份证时有没有权利要求警察出示警察证?这似乎还处于认识的模糊地带。不仅仅是公民个人,作为执法者的警察同样如此。 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五条规定: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出示执法证件,可以查验居民身份证: (一)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需要查明身份的; (二)依法实施现场管制时,需要查明有关人员身份的; (三)发生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突发事件时,需要查明现场有关人员身份的; (四)在火车站、长途汽车站、港口、码头、机场或者在重大活动期间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场所,需要查明有关人员身份的; (五)法律规定需要查明身份的其他情形。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拒绝人民警察查验居民身份证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分别不同情形,采取措施予以处理。 与此同时,《人民警察法》也做出了同样的规定。该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 很显然,警察在法定情形下可以查验居民身份证,但是,在查验居民身份证之前,必须出示执法证件,这是警察执法的必经前置程序。一般来讲,这里的执法证件即为警察证。 ——2016年6月12日凌晨 于广州南郊淡月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