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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晖:《雪域法律人类学读书报告》序_流浪者

来源:法律博客 作者:边缘学者 发布时间:2017-05-31
摘要:2012 年5月,我接受青海省人民政府之聘请,作为青海省首批5位“创新创业人才”(其中我是唯一的所谓“创新”人才,其余4位皆为携带技术或项目的“创业”人才)之一,在青海民族大学兼职工作三年。期间,几乎每个月或从北京、或自长沙赴西宁一趟。虽几多辛

2012年5月,我接受青海省人民政府之聘请,作为青海省首批5位“创新创业人才”(其中我是唯一的所谓“创新”人才,其余4位皆为携带技术或项目的“创业”人才)之一,在青海民族大学兼职工作三年。期间,几乎每个月或从北京、或自长沙赴西宁一趟。虽几多辛苦,但所获良多。除了和淡乐蓉、王刚、张连宸等师生在化隆县德恒隆乡等地调研“藏回”及其成员—族群结构、文化—信仰形态、生活—交往方式、务工—合作模式、纠纷—裁判机制之外,还到包括海东、黄南、果洛、玉树、海北及西宁等地的多个地方展开学术调研。可以说,期间除了格尔木市和海西地区涉足不多外,其他地区都留下了我们调研的足迹。

这些活动之外,我在此期间倾注心力最多的,是倡议、组织并引导该校法理学以及选择法理学导师的法硕学生定期进行人类学名著的阅读。对研究生教学而言,虽然读书是一项最基本的作业,但我在全国各地做学术交流时深深感到,受法学教育过于“司考化”、“就业化”的影响,绝大多数大学,特别是那些知名度不高、师生学术自觉性也不强的高校,无论是硕士生教育,还是博士生教育,都不太关注学生们自觉的读书训练以及在读书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之培养。当然,我也或通过亲自交流,或通过学生们传递的消息,得知近30年来,在我国有些高校、学术研究机构、甚至学者私人的组织下,法科学生的读书事业在这些学术机构或者个人“门下”,开展的有声有色,也培养了不少很出色的读书苗子和学术英才!无疑,这些学术机构和学者的努力,是研究生培养应加效仿的对象。

例如,据我所知,早些年在北京,邓正来先生带领一批颇有学术志向的法学、政治学学子建立“六郎庄读书小组”,其进入“体制内”工作后,又在吉林大学成立了“小南湖读书小组”,这给法学界所带来的精神洗礼,众所周知。在我国法学名府西南政法大学,先是在赵明教授的带领下,法理学科、乃至其他学科的青年学子们,集其门下笃力阅读、研讨古希腊、特别是柏拉图的学说,深刻地影响了学生们对学术、经典的基本态度。接着,在西南政法大学至今仍是讲师的周力博士,赓续赵明的事业,在没有任何从业“任务”的前提下,自己组织喜欢读书的学生,仔细阅读从古希腊,一直到当代的西方经典哲学、法哲学著作,为上海交大、山东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南大学、重庆大学等高校输送了一批优秀的博士研究生。在山东大学威海分校,陈金钊教授曾带领青年教师和学生,每周一期,或研习法律方法名著,或讨论青年学者习作,使该校在法律方法研究领域,人才迭出。在中国政法大学,沈浪博士带领一批青年教师和博士、硕士研究生,对当代世界法学前沿理论展开系统阅读,培养了一批立志于法学研究的学子。在湖南大学和中南大学,蒋海松博士以其非凡的精力、心力,义务组织两校的法学学子广泛阅读中外名著,收到了极好的学术和社会效果。在西北政法大学,由常安教授带领并指导的读书活动,不但认真引导学生进行阅读,而且把阅读成果化为文字,著作文章,精挑细选,在学生刊物或微信公号予以刊发。在华中师范大学,齐海滨教授团结、带领一批志同道合的青年朋友,不为名利,只为求知,相互砥砺切磋,深钻细研学术名著或前沿问题,使青年学子们获益良多。

许是一直以来对学生学习的此种认识,许是受上述学者们带领学生读书的激励,我建议在青海组织同学们就某一专题,展开系统的名著阅读活动。青海虽是一个地域广大、人口稀少的省份,但同时也是族群多元、信仰复杂、生活方式独特的地方。故其地域的广大和人口的稀少,丝毫未曾影响她是富藏人类学和法律人类学资源的一块宝地。鉴于此,我决定在该校法理学专业研究生中展开每月一期的“法律人类学读书会”。经过与乐蓉、王刚以及硕士研究生们的商议,筹备,在我于该校兼职接近一年时,于2014年3月间,读书报告会的第一期得以展开。此后几乎每个月进行一期。迄今为止共举办过26期。其中我兼职期间举办过16期,相应地,我也大体参加了前16期。既然是学生的读书报告会,自然,除了书目的选择之外,每次报告会的其他内容,皆由学生们自己组织,并举荐主持人、主报告人、评议人。在程序上分主报告人报告、评议人评议和听众自由讨论三个阶段。

常言道,万事开头难。该读书报告会刚开始的几期,从主持人、报告人到评论人,都缺乏十足的自信。但经过几期读书会的努力后,各位积极参与者对读书会的套路和规则、对于主持人、报告人、评议人、自由发言人的角色和职能,对于何谓提问、何谓回应、何为辩驳、何谓论证以及如何提问、如何回应、如何辩驳、如何论证等有了初步的认识。到了第四、五期的读书会,无论主持人、报告人、评议人,还是自由提问人和自由讨论,不但多了一份自信,而且多了一定的知识和见识。学生们之间能够相互就其观点开诚布公、对对方观点质疑辩难,收到所谓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相互切磋、共同提高的效果。

这样的读书活动,对老师而言,不是挣工资的教学任务,对学生而言,不是挣学分的学习任务,而是一批好事者自得其乐,为读书而读书的“趣味”活动。参与者乘兴而来,乘兴而学、乘兴而辩,当然,也因其兴趣不浓而退出。但无论如何,只要参与,就需要每个人都表现出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否则,就是与授课相去不远的课堂教学行为,而不是饶有兴味的学术参与行为。这意味着在研讨中如何调动学生的自觉参与热情?如何激发学生们在参与中发表见解,以不断充实其自信,增进其读书的自觉性?这是主持人和组织者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我每次参加相关活动时经常刻意关注的问题。

尽管法科学生的任务是学习法律知识、掌握法律技术、领会法学理论,但学生对学术活动的参与,绝不会像其参加文娱活动那样主动积极。有些学生的参与,是出自对学术的浓厚兴趣和自觉自愿;有些学生的参与则是出于对学术研讨的某种好奇;还有些学生的参与,是出于“友情赞助”、随大流。前一类学生不需要刻意去培养其学术兴趣,他们自身就是带着兴趣来的,只需在相互砥砺中加深其对相关学术问题的挖掘理解即可;第二类学生则需要花费些心思予以引导,把其从对学术的好奇提升一步,培养成真正的学术爱好者;而第三类学生,则需要从点滴做起,慢慢培养其学术兴趣,至少不能使其远离学术活动,使他们一谈起学术研究来,就做挠头皱眉状——一脸无声的抗拒!当然,这也是在组织学术性的读书活动时,最需要关注,也最需要劳心劳力的,自然,应是我所努力的方向。

责任编辑:边缘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