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体制内的法官、检察官,可能觉得笔者站着说话不腰疼,其实不然,“以言代法”终究是一时的,案件终审负责才是必然的;作为体制外的律师,维护当事人利益是某些人的唯一追求,其实不然,当事人地位是可以转变的,代理行为法律责任却是不变的。 么宁事件的合理适度争议是好事,起码起到了警示作用,给所有的法律从业者一个反思和警醒的机会。排除争议中夹杂着个人私利的声音,争议落脚点其实就是个人利益与法律底线这个法律人如何取舍的永恒话题。 么宁从律本是个人择业选择,没有违反法律规定,以道德标准抵制人家从业,是不可能的。如果能够通过争议,达到法律从业者审视法律操守的目的,那让争议来得更猛烈些吧。法律信仰本是在争议声中树立起来的。 最后,引用某篇文章的标题结束此文,“不要因为自己站不住,就认为所有人都跪着。” 关注更多原创,敬请关注微信公众号“烟语法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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