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与写,后记 “just a kiss in the moon,just a shot ,baby i am alright ,just kiss good night”,战后女神的合唱,然后是丹尼尔波特的《free loop》,都是老歌,也是好听的歌曲,曾经在家里二楼卧室准备二战的晚夏清秋,那时候二姐正怀着未出生的小凯,不时回家会来看看卧室的我,还有阳哥、姐夫,甚至是原来卖百威啤酒的老哥,还有几次和姐夫在阳台谈论考上公大后如何如何,那是夏天的记忆了,一首歌一段记忆,就像听曲婉婷会想起2013年深秋初冬的秀山2栋,或者丽江昆明.... 下午看了卡夫卡,原来还是法学专业,不禁想起苏力的法律与文学(可能是翻译波斯纳的吧),还有至今看不懂的木腿正义(冯象),也想起下午碰巧遇到的严存生先生的法律的人性基础中的类似话语:随着年纪阅历及知识的积累,见识层面逐渐不一样,认识也不断加深。顿时找到了不同时候看同一本书不一样感觉的密码和答案。是啊,积累,然后杂糅在一起,这样也比较有趣吧,文学与法律结合就更加有趣了,不那么枯燥之类,不是也有人写故事来反映法律真谛吗(比如邱兴隆教授等许许多多)。 我看写作 思想的积累,是需要时间和沉淀,看到的东西需要及时记下,不然真的有可能白看,没有能够及时利用起来,只是一种思想的春分吹过,却没有抓住藏起来,六法全书的废止的得与失,失的更多吧,创作其实一两天就能写出来,或者一周,但主题思想是长时间酝酿出来的,故我写的东西都是真情实感,类比法治公墓,思想启蒙是研一,或者说从开学前参加的一个老人的葬礼开始.....荣誉建设,演变成最后的法治文化建设,也算是不断修改,第一次说出自己的想法,在113,和超哥等两个舍友说的,当时他们也是赞同,觉得是有意义的。写作在精不在多,当写出一个东西,不断修改,修改是困难而痛苦的,但好的作品真的是修改出来的,而一旦形成了作品,我就会像是推销商品一样为之奔走相告,就算可能被学界一些教授级别或者其他学者等觉得肤浅,但不改理想本色,我相信自己的见解甚至是远见,洞察力不被肤浅的表达所掩盖,我也在乎思想,期盼思想的厚重可以超越学术形式和文本规范,这与当下学术规则或者一些人的观点是不一致的,他们看你只是普通院校研究生就对你形成一种“偏见”,当然也有文章差的原因。现在终于遇到一个有共识的老师,作品需要受人赏识,每个人观点不一样,就像商品,有的人喜欢有的人不喜欢,故我们需要让商品暴露在不同人的眼前,看是否有人愿意看看,“尝一尝”,现在第一篇终于寄出去了,还是个法学院比较有特色的刊物,处女作可谓马马虎虎是也,虽然快两年了,但是个好的开始吧,鼓励自己接下去的创作,相信会有好的结果吧,其实我最怕的是政治正确,幸好自己还不是很出名,责任就比较小,有时候真为自己的脖子担心,以后还是应该注意用词的情感和政治色彩,省的出幺蛾子。读写,加油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