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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子提倡人治吗?

来源:琅嬛寻梦 作者:琅嬛寻梦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3-18
摘要:法治社会 荀子 人治 所谓人治,并不是说法律不重要,而是更强调用贤人治理国家。在这种体制下,皇帝的权力至高无上,完全不受法律的约束。荀子虽然主张由君子治理国家,但是也特别重视法律的作用。他说:“法者,治之端也。”因此,必须由君子来制定法律,并
法治社会 荀子 人治 所谓人治,并不是说法律不重要,而是更强调用贤人治理国家。在这种体制下,皇帝的权力至高无上,完全不受法律的约束。荀子虽然主张由君子治理国家,但是也特别重视法律的作用。他说:“法者,治之端也。”因此,必须由君子来制定法律,并由君子保障法律的实施。由于法律的重要作用,随之会面临两大问题,即法的制定和法的实施。法治和人治最主要的区别在法的制定上,当法律主要是维护少数人的利益时,就是人治;而主要是维护大多数人的利益时,就是法治。荀子主张由君子制定法律,而这些君子主要是为君主服务的,因此荀子所说的法律,主要反映的是人治精神。荀子的难能可贵之处,是重视法律的实施,因此主张具备法律专业素质的君子去执法。由君子制定法律,由专业人员执法,荀子认为国家就可能强盛起来。荀子所说的君子看似偏重才能,实则更看重道德。而这种道德,主要体现在“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儒家精神,带有强烈的理想色彩。在立法和执法时,能够按以上原则去做的人,应该是极少一部分。而这种对待法律的态度,很容易让法律成为维护专制统治的工具。因为道德并不具有强制性,当法律主要由道德支撑时,就会离法治越来越远,而离人治越来越近。荀子重视法律没有错,而把法律寄托在君子身上,就大错特错了。为什么荀子那么相信君子呢?因为荀子认为,法律必须彻底实行才能发挥作用,而能够正确运用法律的,只有君子。就法律的实行而言,提高办案人员的法律水平确实很有必要。如果有良法,并且得到很好的贯彻实施,真的是善莫大焉。然而荀子在法律制定方面的局限,让他的法律理想,注定会一着不慎,全盘皆输。人治或法治的关键,就在于制定法律的君子到底代表谁的利益。真正能够影响君子制定法律的,利益或许会更重要一些。君主希望得到君子的支持,民众也能给君子提供一定的利益。君子从哪里获得利益多,他们自然就偏向谁,不食人间烟火的人毕竟太少了。荀子生活在时代,地方阶级方兴未艾,“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像荀子这样的君子,大多通过周游列国,获得君主的赏识,来实现自己的政治理想。在这种情况下,他们所制定的法律,注定要维护专制者的利益。在这样的法律基础上,来追求法律的正义,无异于缘木求鱼。因此,专制社会的官员难得有几个清正廉洁的,这和人治有很大的关系。专制社会的法律虽然是为了维护少数人的利益,但也必须满足治理社会的基本需要,因此多少都会体现一定的正义。法律能否得到很好的贯彻实施,对社会的影响同样不可低估。荀子的“无法治”,虽然可以有多种解释,但他强调严格执行法律,应该是没有异议的。在荀子生活的时代,还没有司法独立的观念,所谓的君子,大多也是拥有权力的官吏。在任用官员时“尚贤使能”,强调道德因素,并且加大对官员的赏罚力度,就能够让官员廉洁奉公、依法办案吗?就个人来说,品行和能力确实很重要,但能否确保权力正确运行,还是很有疑问的。荀子的主张是君主任用贤能的辅佐人才,建立一整套官僚体系,从上到下考察官员。并且地位卑下的人不准监督地位尊贵的人,下级官员不能评论上级官员,一般百姓不准反对国家政策,这样君主就可以垂拱而治了。而对官员行使权力的监督,荀子主张把君主身边的亲信,作为监视群臣百官的工具。靠这种方式来规范权力,历史早已证明是行不通的。 人治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规范权力的运行,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完善法律,使整个社会维持在相对稳定的状态。然而,人治在很大程度上是忽视个人利益的,尤其是政府利益和个人利益冲突时,个人的利益更是无从保障。尤为严重的是,人治对权力的规范过于有限,而权力对司法的干扰,可谓后患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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