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志辉:以法之名的压迫
来源:法政边缘 作者:法政边缘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3-17
摘要:法理探源 在我们的生活世界中,“法”已经被偶像化,对法治主义的迷恋成瘾,有时还只是一种病态,有时则完全变成一种病症。深陷于这种病态或病症的人,不仅甘愿接受以法之名的压迫,甚且至于反过来加盟于这股压迫性力量。以法之名的压迫,于是成为我们日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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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探源 在我们的生活世界中,“法”已经被偶像化,对法治主义的迷恋成瘾,有时还只是一种病态,有时则完全变成一种病症。深陷于这种病态或病症的人,不仅甘愿接受以法之名的压迫,甚且至于反过来加盟于这股压迫性力量。以法之名的压迫,于是成为我们日常生活世界中的又一个隐形杀手。以法之名的压迫,归根结底是对规则的工具化利用。在通常情况下,迷恋法治主义者会自觉放弃、或者不自觉地丧失对于法之局限、僵化和促狭的批判意识。这种意识的丧失,丝毫不亚于一个虔诚的教徒对于宗教教义的无条件地全盘接纳。在今天,我们很多人都会凭借现代性的科学知识,去抵御来自一切伪科学的教义或信条的文化压迫。但是,当“法治”这样一个本来不属于“科学”范畴的东西被一步步、人为地科学化之后,它事实上反而越来越可能接近于伪科学。至少,这样一种被科学化包装的“法治”具有绝大部分伪科学事物的共同特质。以法之名的压迫,可以出现在我们日常生活世界的任何角落:大至一个国度之所宣扬的某种法治主义——实际上它最终不过是赋予了少数人对于多数人的压迫资格和压迫能力;小至一个个体之所接受的一系列被机械遵循的规则——实际上它更是对我们作为人之所应有的自由状态的无所不至其极的束缚和羁绊。对于这样的压迫,真正获利的将是什么人呢?是那些一直向人们灌输“必须信仰法律/法治”之教条、但一旦事涉自身利益就往往率先抛弃这些教条的人。他们获利的机会来自于人们被灌输和被洗脑之后的盲从,因为从此他们在任何关涉利益的问题上都不可能遭遇任何竞争者的竞争,亦不可能受到任何质疑者的质疑。如何抵御这种以法之名的压迫?这当然不会是一件易事。但是,我想,我们至少必须要做的一件事,就是通过不断自省的方式,逐步祛除对于“法治”的迷恋和盲信。这种自省至少包括这样两大方面:最宏大的方面是,除了通过凝固为一套规则体系的治理之道,是否还有可能存在具有补充性或替代性的其它治理之道?最微观的层面是,这套规则体系除了便利指引我们的行为,对于我自身的人格发育又会带来怎样的影响?——对这样一些问题的思考,从来不会是过时的,它们也是迄今为止所有思想家们都曾经思考过、或是正在思考中的论题。而我们每个置身问题之中的人,虽然识见有宽狭之分,境界有高下之别,但都有权利和资格作出自己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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