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7天,627英里,从金斯布里奇到贝里克。在蕾秋·乔伊斯的笔下,我们见证了哈罗德·弗莱的朝圣之旅。 哈罗德,英国老派绅士的风骨,60多岁的退休老人,默默无名在酿酒厂工作数十年,没有惊天动地,没有红尘潇洒,并且自从二十年前儿子自杀后,一直与妻子莫琳感情疏离、形同陌路。如果不是奎妮·轩尼斯的一封绝笔信,哈罗德的墓志铭上大概只会留下:哈罗德·弗莱葬于此这样寥寥数语。但那封信改变了一切。从哈罗德打算回信给奎妮开始,从他迈出房子开始,经过一个又一个邮筒,原本只是打算回信的他,最后演变成要步行去贝里克,只因他树立了一个信念,只要他不停的走,那奎妮还有希望,自此开始了一个人的朝圣之旅。 文中两大主线,明线是哈罗德的步行朝圣之旅,暗线则是莫琳的心灵回归之旅。哈罗德从开始的迷茫,到之后的坚定信念踏上旅程,再到之后的彷徨,最后归于莫琳的拯救。而莫琳从开始的不理解,到之后的反思,再到之后的重拾感情,最后拯救了彷徨边缘的哈罗德。正如文中一直深埋的主题,“爱”能拯救人生,“爱”能创造奇迹。 很感激作者用细腻的笔法、英式文学的风格,带着我们跟着哈罗德用步行丈量英格兰,一起体会了朝圣之旅。在此旅程中,哈罗德遇到的形形色色的人,各式各样的无助与彷徨,不正是我们人生中真实遇到的吗?他在倾听他人,又何尝不是我们在反思人生呢?人生每天做的事情不就是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前面吗?人生平淡无奇,却又藏着无数惊喜与磨难。当哈罗德坐在山丘之上,眺望城市人群的时刻,我也仿若融入了那个场景,自己既超然物外,又是眼前世界的一部分,既是一个伟大过程的一部分,又不属于这个伟大的事物。这些体会只有苦行僧般的步行之路才能体会到。 虽然,拿起书本起,我就觉得作为故事主人翁,哈罗德必定会成功步行到600多英里外的贝里克,但阅读的过程中,我着实体会到那种不易与艰辛,既有身体的疲倦,更有心灵的动摇。回想我们的人生中,不正是有无数次树立了远大坚实的理想,却在追梦途中,终究放弃了吗?至少我就无数次梦想着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但却无法鼓起勇气真正成行。 我想哈罗德的一句话正好作为本文结束的注脚——“我承认贝里克很远,我没有合适的装备,也没经过什么训练,但或许有一天你也会做意见毫无逻辑可言的事。人们会说你为什么要这么做?那时你可能就会想起我,然后坚持下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