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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猛:法律人的“取经小船”应当具有“纠偏能力”_zhuzhuer

来源:法律博客 作者:司法兰亭会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2-20
摘要:感谢北京市海淀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罗猛博士后的审定和授权。 我之前在检察院从事了二十年的侦查,所以说,对这个职业,有一定的自己的想法。但今天来是和大家一起学习的:一方面,我介入到这些话题中,想说下自己的职业体会和理论提炼;但另一方面

感谢北京市海淀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罗猛博士后的审定和授权。

罗猛:法律人的“取经小船”应当具有“纠偏能力”_zhuzhuer



我之前在检察院从事了二十年的侦查,所以说,对这个职业,有一定的自己的想法。但今天来是和大家一起学习的:一方面,我介入到这些话题中,想说下自己的职业体会和理论提炼;但另一方面,和大家讨论时,我又有了一些更成熟的想法,想借此特别表达下。

我们这个小组主要讨论的是,职业分层、法律共同体的定义、法律共同体的伦理。那么,就有一个基础问题:如何保障我们职业共同体的正常运行?

我个人对此有几点想法:

第一,在上午会议上,相关老师也提到了什么是“法律职业共同体”。我想,这一“共同体”可能有广义和狭义之分,所以其内涵和范围上会有些变化,这很正常。

因此,更重要的问题是,无论广义还是狭义的法律职业共同体,它是否存在?前面,汪庆华老师提出了“职业共同体是不是解散了”的困惑。

我个人的观点和长时间的感受是,不管认不认可,这样的职业共同体,它都是存在的。接下我更想说的是,既然有职业共同体,我们就应该有共同目的、共同的志向,才能稳固好、维护好这一共同体。

我刚才在互动讨论时,举了一个唐僧师徒四人取经的例子,这里分享给大家:这师徒四人的目的是要取得真经,但其中个人的利益诉求并不完全一样,猪八戒可能希望早点取到经书、赶紧回高老庄找他的媳妇,孙悟空也有早日完成任务、摆脱“紧箍咒”的想法,而真正想取得真经的是唐僧。

但是,不管他们的利益上有冲突否,但在终极目标上,他们都是想,驾着“友谊的小船”驶向西天,取得真经。

那么,在法律共同体问题上,我也想说,不管你承不承认,我们共同的目的是有的,那就是“排除异己”。那么,这样的“异己”,是些什么人呢?

我觉得,可能就是对现代国家、现代执政方式不认同的人。在我看来,这种“异己”不是指那些持异见者,而是那些不认可现代国家制度及存在的人。我认为,这类人是不在“法律共同体”之中的。

而且,我要说的是,从法治的原理看,是我们每个公民把自己的部分权利让渡出来,形成了我们的国家。那么,作为一个法律人,在当今是有很大职业责任,去保护我们整个社会的正常运行的。

第二,还需要有一个正确的职业伦理,才能保障我们驶向法治的“取经小船”不翻,才能让我们的法共体稳健运行。

那么,在这儿,我们大部分人可能就有一个使命:我们当中从事法学教育的、立法的、执法的,以及我们这些在司法一线的干部和干警,必须承担起责任,正视立法、执法、司法中的各种弊端,并不断“纠偏”。这对法律人是很重要的,因为这能够保障我们“取经的小船”不翻船、不偏航。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会面临很多争议问题,比如我们国家存在缓刑制度,社会矛盾也非常激化,而当前互联网又非常发达,这就会引发大量争论。同样,在网路上,最近不少网友又在纷纷转发“警察砍人事件”、“某某门”等事件。

那么,在这一过程中,我们法律人应当如何正确面对?我觉得,这就需要我们以公平、理性的法律人视角看待它,并引导大量的公民正确地认识这些事件。我认为,这才是法律人的一个正确姿态。

当然,可能在执法中的确存在这样或那样的一些问题;公安也好,检察官也好,法官也好,可能的确有一些不规范的行为。但我认为,这是个别现象,我们不能以个别现象否定全局。

所以,现在,在我们法律群体中出现了争吵。甚至,出现了这样一些“话题”和论调:法律职业人的基本的主角还没有出现;也没有形成他们的共同的灵魂;他们可能跑偏了;而那些律师,就是为了赚取他们的薪酬,他们有他们的小目的,等等。

但对此,我还是想再次强调:我们法律人的目的是有不一样之处,但不管怎么样,我们法律人又有着自己的责任:我们会遵守基本的操守,我们有基本的职业伦理,因为我们要保证这驶向法治的“取经小船”不翻,保证其即使有“偏航”,也能很快拉回正航。

第三,我们这组还有一个与其他组不一样的分论题:法律职业人的分层和流动的问题。

最近确实有不少新动向,不少检察官、法官开始辞职,进入律师行业。同时,最近,中政委又发布指导性意见,提倡从律师队伍中聘请、选任优秀律师进入法官、检察官行列。那么,如何才能保障相应的优秀人才顺畅地流动?

我认为,首先要打通渠道,并保障其畅通。我们并不认为,现在法官、检察官流通到律师群体中去,就是不好的。大概在十多年前,许多人都想进入机关工作,当一名公务员。但现在市场条件下,有更多人愿意到市场的激烈竞争中搏一搏、去体现个人的价值。

我想,这是正常的。人才良性地流动,是社会发展的巨大动力。

其次的问题是,如何让合适的人游到另一端。这就需要解决法律人的分层问题。对于这一点,我们组在讨论时,也没有很明确的答案。比如说,检察官、法官,现在正在按照司法责任制的改革要求进行员额制改革。那么,律师是不是也可以这样的分层,或者划分不同领域、界分不同的员额呢?这个我还没有想好。

但我想说的是,在美国,其实也有这么一个分层和分区域的问题,他们也在尝试和探索,如何在横向、纵向上都有一定的划分,以保障一定数量和质量的法律人更加优化,以形成良好的职业伦理及法律职业体。

我的发言先到此,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

罗猛:法律人的“取经小船”应当具有“纠偏能力”_zhuzhuer

罗猛:法律人的“取经小船”应当具有“纠偏能力”_zhuzhu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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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法学博士,博士后;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工商大学等兼职教授,硕士生导师。


录音整理:蔡胜宾,南开大学法学院2016级法律硕士。

版式编辑:乔雅男,南开大学法学院2015级法律硕士。

内容编辑:朱桐辉,南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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