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民事判例案例

旗下栏目: 民事判决书

称不实言论让品牌受损 国美诉陈晓赔偿4900万

来源:法律博客 作者:网友投稿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3-13
摘要:称不实言论让品牌受损 国美诉陈晓赔偿4900万
  认为前董事会主席陈晓通过媒体发表大量有损品牌形象的不实言论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和北京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将陈晓起诉至朝阳法院,索赔经济损失4900万元。今日上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

  原告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北京国美电器有限公司起诉称:2011年5月10日,《21世纪经济报》发表了对陈晓题为《国美事件再露面陈晓大爆国美财务漏洞》的采访报道。此外,《商界》杂志2011年6月刊(总第363期)也发表了对陈晓题为《陈晓是与非》的报道。在上述两篇报道中,陈晓均披露了大量有损国美品牌形象的不实、歪曲甚至诽谤言论,严重损害了国美两公司的声誉,并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北京国美电器有限公司称:上述报道刊登后,国内外媒体进行了大量转载和报道,国美两公司在港交所上市的“国美电器控股有限公司”的股价在复盘后连续两天下跌,市值损失达30多亿港币。此外,国美两公司持有的约1400家国美电器门店的日常经营也遭受重大影响。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北京国美电器有限公司认为,陈晓的行为给两公司的经营以及“国美电器”品牌的形象声誉造成极大伤害,直接导致其商品销售受到影响。

  为维护合法权益,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北京国美电器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陈晓在《21世纪报道》和《商界》上公开道歉三次,并赔偿经济损失4900万元。

责任编辑:网友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