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还要选出高素质的司法工作者,改善法律人的形象。邓析的诉讼技巧固然值得称道,但他在“赎尸”的故事中“两边都帮”(两面代理)的做法是不可取的,一定程度上伤害了“讼师”的形象。尽管在不少民间故事中“讼师”受到英雄般的歌颂,但在中国古代的官方文献中“讼师”经常无理狡辩,巧舌如簧,形象不佳。所以在当今社会,公众要在不影响司法独立的前提下对司法工作进行有效监督。作为法律人,要注意提高自身修养,遵守职业道德。 希望今后中国能有更多更好的法律人,继承邓析运用法律为民谋福,为国求强的精神,同时摒弃他具有时代局限性的做法,为中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谱写更光辉的历史。本文主要引用了顾壹心、谢小弓的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