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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检察权辩护——澄清三个误区_李勇(3)

来源:法律博客 作者:悄悄法律人 人气: 发布时间:2016-12-08
摘要:上述现实的状况足以令检、警一体的主张者失望,可是现实的背后有一种“存在合理”的因素。社会分工的专业化和犯罪手段的复杂性,决定的检察官侧重于事实证据审查和法律适用的把握,而警察侧重于侦查和破案。事实上

上述现实的状况足以令检、警一体的主张者失望,可是现实的背后有一种“存在合理”的因素。社会分工的专业化和犯罪手段的复杂性,决定的检察官侧重于事实证据审查和法律适用的把握,而警察侧重于侦查和破案。事实上作为“文人”的检察官难以“文武兼备”,既善于研究法律,又善于侦查破案和收集证据的检察官或许只能是一种理想,而难以成为现实。因此,在实践中,检察官逐渐淡出侦查是必然趋势。在这种情势下,我们盲目主张检、警一体,是值得反思的,甚至是不合时宜的。我们需要做的恰恰是,加大检察权对侦查权的监督制约,加大检察机关对侦查机关侦查取证行为的引导和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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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检察权辩护——澄清三个误区_李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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