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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思杰(北京)数码技术有限公司等与成楚华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10)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采集侠 人气: 发布时间:2015-10-20
摘要:(1)DDS(06325版)软件目标程序与从九桥公司客户北京首创期货有限责任公司与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处调取的软件目标程序进行比对,目标程序文件相似度为93.75%,函数相似度为90.36%;同名函数反编译后源代码比对,

(1)DDS(06325版)软件目标程序与从九桥公司客户北京首创期货有限责任公司与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处调取的软件目标程序进行比对,目标程序文件相似度为93.75%,函数相似度为90.36%;同名函数反编译后源代码比对,前者在后者中源代码存在比例为80.15%。

(2)DDS(06325版)软件目标程序与从九桥公司客户华鑫证券有限公司处调取的软件目标程序进行比对,目标程序文件相似度为93.75%,函数相似度为90.36%;同名函数反编译后源代码比对,前者在后者中源代码存在比例为80.81%。

(3)DDS(06325版)软件目标程序与从九桥公司客户处调取的iStream软件产品目标程序进行比对,目标程序文件相似度为93.75%,函数相似度为90.36%;同名函数反编译后源代码比对,前者在后者中源代码存在比例为72.25%。九桥公司、成楚华对上述鉴定书有异议,认为鉴定书未对DDS(06325版)软件与DDSforOracle保全版软件的差异度进行比对,且鉴定结果表述不完整。迪思杰公司对鉴定结论予以认可。

二、司法鉴定报告[中瑞诚鉴字(2013)050001号]。

经鉴定,九桥公司在2008年8月28日至2012年9月5日期间签订并分拣的76份销售合同,合同总金额共计21945540元。其中18961340元确认为销售收入,2912200元待确认为销售收入,72000元不确认销售收入。其中61份iStreamV1.0软件销售合同,合同金额共计17403540元,有16944540元确认为销售收入,有387000元待确认为销售收入,有72000元不确认销售收入。另15份DDSforOracleV1.0软件销售合同,合同金额共计4542000元,有2016800元确认为销售收入,有2525200元待确认为销售收入。九桥公司对上述金额予以认可。

原审法院审理过程中,迪思杰公司提交了委托代理协议及金额为130000元的律师费发票、金额为8600元的公证费发票。

责任编辑:采集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