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林业局怠于履职,被县检察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遵义市播州区法院近日作出判决,支持检察机关全部诉讼请求。 经审理查明,雷某某等人在未取得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采伐林木60株杨树,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林业局经调查后,作出罚款和责令补种树木300株的行政处罚。雷某某缴纳罚款后,林业局发出通知要求补植树木。2016年11月,检察机关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县林业局督促其补植复绿,县林业局书面回复称已落实。 经现场查实,所补种树木为核桃产业发展项目,国家扶持资金对该项目进行补贴,其栽种树木不能成为违法行为人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义务的内容。雷某某滥伐林木的行为所侵害的生态环境资源并未得到修复,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受侵害状态。 法院支持检察机关的全部诉讼请求,确认县林业局怠于履职行为违法;县林业局对雷某某补种的树木继续履行林业监管职责,直至验收合格。县林业局在对检察建议回复中,相关人员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现要求县林业局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报司法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