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靠微信联络、发布广告,贩卖非军用气动枪支。近期,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非法买卖枪支案件,两名被告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了解,本案两名被告人史某某(26岁)、赵某某(31岁),分别居住在包头市高新区和大连市瓦房店市。2015年7月至2016年6月期间,史某某在微信朋友圈发布“快排”气枪、“M9”仿真枪支图片进行销售,并通过微信、支付宝转账等方式收取货款,扣除利润后再通过微信将钱转给其上线被告人赵某某,并告知赵某某买家地址,由赵某某将枪支零件以快递邮寄的方式分批发货进行交付,从中赚取差价。经司法鉴定,该“快排”气枪、“M9”仿真枪均属于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非军用枪支。一年期间,史某某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买卖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非军用枪支8支;被告人赵某某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买卖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非军用枪支7支。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史某某、赵某某的行为已触犯了刑法,两人到案后都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近日,青山区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判处被告人史某某犯非法买卖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二个月。被告人赵某某犯非法买卖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