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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顺利拿到借款 男子伪造房产证作抵押获刑1年

来源:法律博客 作者:网友投稿 发布时间:2017-08-10
摘要:为顺利拿到借款 男子伪造房产证作抵押获刑1年
  周某向朋友借钱,朋友提出要提供房产证抵押,于是他在街头办了张假证,随后顺利拿到借款。近日,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案件,被告人周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2014年5月,周某因欲从段某处借款,段某要求其提供房产证并作公证。随后,周某在株洲市某大厦旁办理假证处,花200元办理了自己居住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某小区的假房产证,并利用该伪造的假房产证,以抵押形式从段某处拿到一内存有20余万元的银行卡。第二天,段某女儿持该证件去湘潭市房产局查询验证时,被湘潭市房产局工作人员发现该证属于伪造并予以扣押。

  案发后,周某接到公安机关传唤电话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为了用于借款抵押而伪造《中国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其行为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案发后,周某能主动到案,并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遂决定对其从轻处罚。因周某的犯罪行为发生在刑法修正案九出台之前,根据从旧兼从轻的原则,故对其行为适用刑法修正案九出台前的规定。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作出如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朋友之间借款是件很平常的事情,但是双方都应做到诚实守信,最好是写好借条,明确还款时间以及各方的义务与权利。借条上还应注意使用与身份证上相同的信息,不要用别名,同时,借款金额书写时最好用大写。

责任编辑:网友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