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某通过网络发帖发布他人负面消息,后以借款为名要挟他人进行删帖。今天,浙江省缙云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程某利用网络删帖敲诈勒索案公开作出一审宣判,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程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8万元,以伪造武装部队证件罪判处程某有期徒刑二年,两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8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4年8月,程某通过中国正义反腐网、新浪微博、网易博客、微信等网络平台发布了关于当地某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负责人单某的负面网帖。程某利用单某急于删帖消除不良影响而委托金某协商之机提出借款。金某为了能够成功删帖,将单某支付的20万元汇至程某提供的银行账户。收到相关款项后,程某陆续删除了相关负面网帖。 另查明,程某伙同他人伪造了共6本军官证和军队车辆驾驶证。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删帖对他人进行要挟,以借款的形式强行索取他人财物20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程某伙同他人伪造武装部队证件,其行为已构成伪造武装部队证件罪。根据程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危害程度,法院遂作出上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