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获悉,乌兰察布市委原副书记、原市长陶淑菊(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该院侦查终结后移送巴彦淖尔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该案已由巴彦淖尔市人民检察院向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提起公诉。 巴彦淖尔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陶淑菊利用其担任乌兰察布市委副书记、政府市长的职务便利,向乌兰察布市相关政府部门和医院领导打招呼,帮助他人承揽项目、谋取利益,伙同其丈夫(另案处理)先后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2500余万元,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16年9月26日,检方决定依法对陶淑菊以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同年10月12日,陶淑菊被检方依法决定逮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