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以“网恋”为饵,将他人诱骗进传销窝点,强迫他人加入传销组织的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称,被告人刘某、何某、杨某在郴州市国庆北路步步高超市附近、国庆北路橘子酒店附近以及火车站附近租赁民房设立传销窝点,并吸收被告人吴某、夏某、宗某等人加入该三个传销窝点。刘某、何某、杨某安排古某、安某等人利用QQ等聊天工具和交友软件,以网恋须见面为由将被害人唐某等人骗至郴州传销窝点,尔后安排下线吴某、宗某、夏某等人以欺骗、限制人身自由等方法强迫、诱骗被害人参加传销组织,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 该案承办法官表示,该案除了涉案被告人多达18名之外,更值得注意的是被告人偏低龄化,涉案被告人多为“90后”,年纪最小者仅19岁,本应是踏实学习、工作的年纪,却误入歧途,让人惋惜。同时,法官也提醒大家,需警惕网络交友陷阱,交友时要注意核实对方的身份信息,在要求见面、涉及财产等问题上要尤其谨慎,以免落入不法份子的圈套。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过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