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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责任制改革:让审理者裁判 由裁判者负责

来源:法律博客 作者:网友投稿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3-07
摘要:最高人民法院司改办主任胡仕浩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回应了外界的这一关切,称要坚持以案定额,完善省级层面法官员额动态调剂机制,化解忙闲不均矛盾。 目前,全国法院系统划定的法官员额比例均在中央政法专项编制39%以

        最高人民法院司改办主任胡仕浩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回应了外界的这一关切,称要“坚持以案定额,完善省级层面法官员额动态调剂机制,化解忙闲不均矛盾”。

        目前,全国法院系统划定的法官员额比例均在中央政法专项编制39%以下,同时坚持以案定员、按岗定员、全省统筹、动态调整,并预留一定比例作为后续入额的空间。比如,北京规定高级、中级、基层法院实行差异化员额比例,办案任务最重的朝阳法院员额比例为48.2%;广东坚持以案定员、全省统筹,在预留10%的基础上,首批下达法官员额7162名,适当向基层、向办案任务重的法院倾斜,法官员额比例最高的为51.7%,最低的为20.8%。法官们之前担心的“一刀切”现象并未出现。

        司法责任制改革是司法领域一场深刻的自我革命,改的是体制机制,革的是利益格局,矛盾、困难在所难免。唯有直面问题、解决问题,才能准确把握改革的方向和节奏,才能确保改革取得扎实成效,才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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